索引号: 002489559/2019-070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法〔2019〕8号 成文日期: 2019-09-03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ZJAC12-2019-0002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489559/2019-070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法〔2019〕8号
成文日期: 2019-09-03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读: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03 10:48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部分废止失效】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省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工作,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附件1),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附件2),部分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3),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以最新清理结果为准】

附件2.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3.部分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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