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59/2019-070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杭财法〔2019〕8号 | 成文日期: | 2019-09-03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ZJAC12-2019-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2489559/2019-07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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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财法〔2019〕8号 |
成文日期: | 2019-09-03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 |
【部分废止失效】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省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工作,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附件1),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附件2),部分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3),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以最新清理结果为准】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