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2541596
二、项目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半山分中心“大米乐园”设备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定州市庞村镇北只东村
被投诉人1: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机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
被投诉人2: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白塔公园B区块1号楼3楼3L62
相关供应商:童韵游乐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住所:太仓市浏河镇新塘区新谊西路18号
五、基本情况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半山分中心“大米乐园”设备项目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采购公告,7月4日开标,同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7月14日发布合同公告。投诉人对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虚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半山分中心“大米乐园”设备项目(编号:ZJ-2541596)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财政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