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5-088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资〔2025〕9号 成文日期: 2025-09-04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ZJAC12-2025-0003
有效性: 有效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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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9-04 18:08 信息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4日,我局通过公文系统向杭州市市级部门征求意见,详见附表。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11日,我局通过杭州财政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地址: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3225.html,未收到反馈意见。


杭州市市级部门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起草单位
采纳情况

原因说明

备注

市教育局

第2页,建议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修改为:“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月”。理由:《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试行先审核、后批复的办法,可以委托预算评审机构或者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批复”。                

不予采纳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产〔2022〕160号)规范表述。经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市建委

无意见




市纪委办公厅

无意见




市委办公厅

无意见




市委政法委

无意见




市委组织部

无意见




市卫健委

无意见




市公安局

无意见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无意见




市医疗保障局

无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市民政局

无意见




市住保房管局

无意见




市林水局

无意见




市侨联

无意见




驻京办

无意见




驻沪办

无意见




市民宗局

无意见




市直机关工委

无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意见




中国棋院杭州分院

无意见




市投资促进局

无意见




市外办

无意见




市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市供销社

无意见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无意见




民盟市委会

无意见




民革市委会

无意见




西泠印社社委会

无意见




市委台办

无意见




市文联

无意见




市信访局

无意见




市委社会工作部

无意见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无意见




市妇联

无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杭职院

无意见




万象职业技术学院

无意见




浙大城市学院

无意见




市园文局

无意见




市统计局

无意见




市商务局

无意见




市委金融办

无意见




市残联

无意见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无意见




市科协

无意见




市科职院

无意见




市钱江新城管委会

无意见




市计划生育协会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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