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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ZNU-2024432
二、项目名称:无线数字脑电采集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科斗(苏州)脑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7号高纤2号标准厂房1层A5区
被投诉人1:杭州师范大学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被投诉人2: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相关供应商:杭州瑞博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1号11层A室
四、基本情况:
无线数字脑电采集系统2024年11月2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12月3日开标,同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12月6日发布合同公告。投诉人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投诉材料经补正后,于2024年12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归纳质疑问题,投诉事项为投诉人认为标书评审过程打分不公正,压低投诉人的商务类质量保证项、进度控制项、售后服务项、备品备件项和培训方案项目分值。投诉事项2:本次招标评审存在不公平。投诉事项3:本次招标评审程序有错误。公示内容不准确。投诉事项4:中标人和采购人的密切合作关系可能影响本次招投标的公正公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经审查: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关于投诉事项2、4,均未经依法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财政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