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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 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

发布日期: 2025-01-09 10:43 信息来源:中国财经报 浏览次数: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政府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根据《通知》,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指导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做好新能源汽车使用有关保障工作。

近年来,我国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并就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作出相关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出,“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提出,“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

此前在2024年第七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全球新能源汽车的未来”分论坛上,工信部副部长熊继军表示,中国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不仅是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坚持不懈技术创新的结果,也是坚持全球分工合作、互促互进的结果。工信部将进一步支持融合创新、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国际合作。

据了解,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领跑全球,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945.8万辆,比2018年增长6.9倍,产量连续9年居于全球首位,占全球的比重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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