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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ZGJ-XJZX2024-10-2
二、项目名称: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校园文化)项目(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招投标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46号190室
被投诉人1: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
住所: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学军路8号
被投诉人2: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1180号7幢2层212室(自主申报)
相关供应商:杭州映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路553号7幢110室
四、基本情况:
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校园文化)项目(重)2024年10月21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11月11日开标并发布结果公告,项目于11月25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投诉人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1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依然认为评审委员会违法废除我司的投标资格。投诉事项2:依然认为“知识挑战智能设备”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资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财政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