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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为“四好农村路”建设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 2024-06-21 16:59 信息来源: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时代新征程,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杭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作用,为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强化日常养护,树立农村公路管养新典范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强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保障,发挥城乡协调发展优势,明确省,市,区、县(市)三级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最低标准,确保全市1.4万公里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县乡道不低于6%,村道不低于5%,中等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管理养护水平达到全省领先、全国前列。不断推进我市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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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补齐短板,创设农村公路管养新模式

因地制宜支持西部区、县(市)农村公路优化升级,每年统筹各级财政资金超8000万元,专项重点支持乡道、村道路面大中修、安全生命防护设施设置、危旧桥梁维修加固、隧道维修加固、灾毁应急养护等内容。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对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灾毁多发区、县(市)农村公路强化保障。进一步提升杭州西部地区路网质量、提高运营水平,确保道路安全,持续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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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两个先行,打造农村公路管养新成果

设立市级交通管理专项资金,启动新一轮“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至2027年每年安排1亿元奖励资金,支持激励全市各区、县(市)农村公路新(改)建1350公里、养护工程4870公里任务计划。长效巩固我市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标志性成果,助力我市农村公路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致富路、幸福路、连心路、振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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