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各采购单位具体在什么时候可以公开采购意向?
答:
各采购单位应当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预算安排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无法满足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单独提前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采购单位具体在什么时候可以公开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4-06-17 17:21
来源: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