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下发《关于2022年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复评结果的通报》(浙建计发〔2023〕78号),杭州市本级在租赁住房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三个模块绩效评价得分上均为全省第一,评价获“优”等次。
“优”等次
租赁住房保障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城镇棚户区改造
自2019年杭州市被列为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以来,市财政局同市建委、市住保局高度配合、协同发力,连续多年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绩效评价上获“优”等次,并于2022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
完善制度,补齐短板
吸取上一年绩效复评中杭州市本级经验,市财政局主动深入,进一步学习中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并联合市建委、市住保局下发《杭州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齐资金管理办法短板。
合理计划,全面保障
每年配合市建委、市住保局充分研判来年建设任务,科学合理上报建设计划与资金承担规模,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等模块上抢占先机,并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充分配套市级补助资金,有力助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发展。
实地调研,跟踪绩效
不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跟踪工作,在实地勘探中结合跟踪检查,将工程完工进度、项目产出绩效作为资金拨付下达的必要参考因素,倒逼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对标对表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指标,持续精进工作办法、创新工作思路,争取保持各项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
一是思想重视,及时、完整、高质量报送相关材料;
二是加强管理,在资金筹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上持续加力;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各部门条块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保证工程质量,提升财政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