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59/2022-077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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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6-29 |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002489559/2022-07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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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22-06-29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根据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推动“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深化“双随机”抽查机制建设,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水平,制订本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具体如下:
一、切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工作实际,制定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责任处室,依法制定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组织梳理执法监管事项并完成清单入库。修订完善随机抽查细则,积极组织区县统一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操作系统培训,强化做好行政监管平台的调整维护工作。大力推动“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鼓励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使用掌上执法系统。
二、明确重点抽查内容及时完善随机抽查“两库”
对照省财政厅的随机事项抽查清单,结合监管对象特点和监管需求,及时完善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对“两库”实行动态维护,确保全面、准确。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财政专项检查、财政票据检查等作为重点随机抽查事项,稳步推进监管平台推广应用。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严格按照《杭州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通过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对举报投诉多、群众关注度高、诚信等级低的单位可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安排抽查时间,对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账归集,并将随机抽查任务按规定通过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