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59/2022-077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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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杭注协〔2022〕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27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002489559/2022-0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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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注协〔2022〕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27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各会员单位:
根据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及《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注协〔2022〕74号,附件1),经市注协第三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开展杭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单位的注册会计师,出生日期在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各执业机构推荐时应充分考虑对优秀年轻注册会计师的激励,如有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比例不宜低于40%。
二、评选条件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三、评选名额
评选总名额为100名。
根据会员单位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累计注册8年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的区域分布情况,由市注协负责分配各区、县(市)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工作程序
(一)酝酿推荐
1.各会员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推选本事务所候选人,于6月6日前将《杭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推荐表》(附件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推荐表》(附件4,推荐到省里的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市)的行业党组织。
2.各区、县(市)行业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根据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会员单位报送的《推荐表》进行复核评议,于6月10日前将《推荐表》、先锋候选人名单电子版(附件5)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市注协。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萧山区择优确定推荐省、市先锋名单;其他区、县(市)推荐市级先锋名单,并按推荐顺序排序,作为推荐省级先锋的重要参考。
(二)复核公示
市注协秘书处对各区、县(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再次复核,并将候选人名单在市注协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审议公布
市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经公示的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公示期内收集到的意见;投票产生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市级先锋名单(如推荐人数超过分配人数时),审议其他区市级先锋名单;审议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萧山区推荐省级名单,投票产生其他区、县(市)省级推荐名单。市注协秘书处公布市级先锋表彰名单,并向省注协报送省级先锋推荐名单。
(四)表彰宣传
市注协将对评选出的“注会先锋”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一)纸质《推荐表》须由各事务所加盖公章,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推荐表》无须粘贴电子照片、无须套印电子公章,但应保证全部填报内容与纸质《推荐表》一致。
(二)《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应简要归纳被推荐人在诚信执业、专业素养(理论与实务)提升、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引领我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所在事务所各项建设等方面体现先锋模范的突出事迹、获奖情况及积极影响等内容。要求真实、生动,字数在400字以内。
(三)候选人须同时提供近期同版的电子、纸质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各1张。纸质照请粘贴于纸质《推荐表》“粘贴2寸照片”栏;电子照统一以候选人的“事务所全称+姓名”命名,jpg格式,大小控制在3M以内。
(四)各区、县(市)行业党组织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及各候选人电子证件照统一发送到市注协秘书处邮箱:2310956544@QQ.com,联系人:李勤、成荣祥,联系电话:87896610。
附件1: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杭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5:杭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候选人名单.docx
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