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联合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印发了《杭州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建立了参保对象广覆盖、保障待遇可衔接、制度发展可持续、管理运作商业化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西湖益联保”,该保于2021年1月20日正式上线。
真普惠 共富裕,强化财政资金兜底保障,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西湖益联保”受益故事
一对16岁的双胞胎兄弟是我市持证困难人员,2021年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了“西湖益联保”。因患血友病发生多次规定病种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473.1万元,医保三重保障报销160.73万元,“西湖益联保”责任一 满额报销240万元,最后个人负担72.36万元,综合保障率为84.7%。
据统计,我市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群占困难人员比重为30%左右,是最主要的致贫原因之一。近年来,我市已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道医疗保障防线。然而部分群众就医诊疗用药仍存在医保政策未能全覆盖的现实问题,尤其是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由于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耗材等价格高,仍有较大数额的自付医疗费用,从而导致支出型贫困。
为切实提高困难人员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财政聚焦困难人群的现实困难,为“西湖益联保”引入困难人群保费财政资助政策,确保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惠及各类困难人员。对特困、低保、残保人员全额资助参保,对低边人员由各区、县(市)政府结合实际确定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不低于每人保费的50%。2021年,我市资助困难群众参保8.94万人,资助金额达1338.33万元。2022年,我市资助困难群众参保9.64万人,资助金额达1408.98万元。
小切口 大牵引,激活财政资金赋能机制,有效推动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补充。我市“西湖益联保”坚持普惠人人,覆盖城乡,将浙江省本级和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病史、不限职业,以低保费获得高保额,将医保政策范围内应由个人自负的合规医疗费和医保政策范围外的合理医疗费纳入保障范围。
浙江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指的是参加浙江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子女统筹,主要包括在杭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全国性国企省分公司员工、省属国企员工、中央国家机关驻浙机构人员等。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本质是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其可持续发展需要有大基数作为保障。财政为困难人群购买保单是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路径的优化升级,不仅有效缓解困难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通过政府作为进一步强化老百姓的保险意识,对其他人群参保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依托财政支持困难人员参保,有利于做大蛋糕、做大基数,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作用,从而提升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健康状况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为缩小城乡、职业之间不同人群的医疗费用支出差距,打造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助推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劲有力保障。
作 者:社会保障处 张忆琳
素材审核:局团工委 章新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