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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59/2021-07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6-30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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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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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国家金库杭州市中心支库关于杭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6-30 09:46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一、项目背景

(一)政策概况

1.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国家金库杭州市中心支库关于杭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20号)。

2、政策文件背景

2001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提出“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改革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争取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随后,经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同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于2001年3月16日印发。通知明确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和时间。

在财政部制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2005年9月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1号),在此基础上又印发了《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库字〔2005〕6号)。上述文件结合浙江省实际,贯彻实施财政部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2007年11月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国家金库杭州市中心支库关于杭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20号),开启了我市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历程。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项目是针对《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国家金库杭州市中心支库关于杭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目的在于总结2007年以来杭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基于《方案》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执行情况,深入分析《方案》实施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针对问题和不足妥善加以改进,为推进财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强大动力。

二、评估概况

(一)评估思路及方法

1.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以会议座谈和专题评估的形式进行,主要针对《方案》的实施情况(包括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召开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杭州银行等3家代理银行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同时开展专题评估,汇总整理有关意见建议,客观分析《方案》实施情况,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2.评估方法

(1)会议座谈

2021年6月3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有关《方案》实施情况的专题座谈会议。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银行等3家代理银行、部分市级预算单位作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参与方和实践者进行了交流发言,对《方案》实施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

(2)专题评估

组织财政局相关处室和《方案》的相关执行和经办人员,专题就每项条文的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估。

(二)评估内容

《方案》的实施情况,包括《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方案》的合法性,《方案》的合理性,《方案》的可操作性,《方案》对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推进杭州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宏观决策方面的作用。

三、评估情况

(一)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通过评估,我们认为《方案》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方案》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通过制定细化制度、加强代理银行监督、强化各方对账等工作有力推动了《方案》的贯彻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和各代理银行积极落实相关文件和规定,建立健全集中收付配套制度和操作流程,扎实做好集中收付业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文件的合法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1号)继续有效。《方案》没有违反上位法,与同位阶其它行政规范性文件也不矛盾。

(三)文件的合理性

《方案》中市财政局、预算单位等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相当,行政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相匹配,政策措施必要、可行,具有合理性。

(四)文件的操作性

《方案》对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扎实做好集中收付业务发挥了重要作用,符合现行业务实施和改革方向。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制订了《方案》相关的配套制度,程序简便,易于操作。

四.评估结果

《方案》符合上位法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符合现行业务实施和改革方向,实施也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不需要修订。

五.评估建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国家金库杭州市中心支库关于杭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20号)继续有效。



杭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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