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1-077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6-11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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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杭州市财政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1-06-11 14:29 信息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2021年,我局将继续根据《2020年杭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杭州市深化“互联网+监管”推进“掌上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积极部署开展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推动“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深化“双随机”抽查机制建设,提高执法检查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一、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事项,制定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责任处室,依法制定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组织梳理执法监管事项并完成清单入库。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财政专项检查、财政票据检查等作为重点随机抽查事项,稳步推进监管平台推广应用。

二、认领编制监管事项

严格按要求编制认领国库事项,分别是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对评估行业的监管、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信息的监管、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监管、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

按照专班要求做好省库事项认领编制工作,并指导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使我局监管事项认领率达到100%,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严格按照《杭州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通过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对举报投诉多、群众关注度高、诚信等级低的单位可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安排抽查时间,对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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