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1-08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采监〔2021〕2号 公开日期: 2021-02-25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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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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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开展市本级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03 11:30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杭财采监〔2021〕2号


市级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5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减少采购当事人利益冲突,防范廉政风险,请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含所属单位)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进行自查和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1.自查报送。自查中发现采购项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各预算单位应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2.情况公示。各预算单位应于2021年3月15日前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本部门(含所属单位)自查和清理情况,未发现问题的也应予以公示(参见附件3)。

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沈波

联系方式:0571-87715091

特此通知。


附件1:(浙财采监[2021]5号)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doc

附件2:(财办库[2021]14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pdf

附件3:自查和清理公示.xlsx


杭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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