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0-07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8-12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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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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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杭州市财政局“民法典与我”微视频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12 18:29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杭州市财政局决定实施采购“民法典与我”微视频制作项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 采购内容

1.作品形式

“民法典与我”微视频制作

2.作品主题

围绕财政工作,宣传民法典。围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深入认识财政与民法典对自身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

3.作品要求

要求全高清拍摄制作,后期专业视觉、音效。以实景拍摄、图片展示等不同的视觉角度展现杭州财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作品为微视频3分钟以上,公益广告视频1分钟以上。完成时间为8月29日前。

二、项目预算

8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时间和地点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8月13日——8月19日9时-17时(节假日休息);领取地点:杭州市财政局723室(中河中路152号)。

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请于2020年8月20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交到杭州市财政局723室,并请派代表参加商务磋商。磋商地址:杭州市财政局7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将予以拒收。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2020年8月20日9时30分,杭州市财政局701会议室。

五、须知

1.磋商响应文件由报价、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等部分组成,应按顺序装订,正本1 份、副本4份,加盖骑缝章。不允许散页装订。

2.必须对本项目采购产品技术需求及售后服务要求进行完全响应。所有配置要求均为最低要求,性能超出的不加分,低于配置要求的报价为无效竞价。

3.供应商为专业从事影视和广告制作的公司,具备承担制作高水准形象宣传片的技术和能力,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交成品后,需将所有拍摄素材及视频源文件提供给采购方;

5.有普法微视频竞赛拍摄制作的经验者将优先考虑;

六、响应文件基本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人基本情况介绍(提供两件以往拍摄同类题材的宣传片案例视频)。

4.报价表,正本加盖公章。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军         电话:87715128,13600544505

八、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杭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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