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0-077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提〔2020〕3号 公开日期: 2020-07-21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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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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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7-21 17:43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杭财提〔2020〕3号


马仁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家乐(民宿)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建议》(政协156号)收悉,经学习研究并于7月17日向市政协农林界别委员专题汇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将农家乐(民宿)纳入政府会议(培训)定点采购单位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是指财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作为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场所的相关管理活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市直机关会议、活动和培训管理规定》第25条要求,会议、活动和培训地点应安排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定点场所,或收费低于定点场所的单位内部会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

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定点会议培训场所通过省市联动、公开招标方式定期征集,因此定点会议培训场所须与省本级一致。为鼓励农家乐(民宿)发展,2013年起,浙江省财政厅开展定点征集,首次将农家乐(民宿)纳入定点会议培训场所,市财政局也于2015年和2017年连续2次将农家乐(民宿)纳入定点会议培训场所。但2018年底,省财政厅明确不再开展定点农家乐(民宿)征集工作。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农家乐(民宿)产业发展,我局专门向省财政厅进行了汇报。目前省财政厅已明确,2021年政府采购目录将按照财政部要求实行全省统一,且“省内培训”不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各预算单位省内培训业务可以根据单位内控管理自主确定场所,我局将在单位编制预算过程中做好宣传和培训。

(二)关于政府机关加大对农家乐(民宿)扶持力度的建议。市本级财政通过基础建设、文化旅游、农业发展等多种渠道,安排资金支持和推动乡村发展。一是发展乡村旅游方面。2020年安排预算5328万元,积极推动旅游市场复兴,加快旅游全域化进程,进一步推动我市重大旅游休闲项目建设,丰富旅游产品体系,促进旅游产品多元化,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市财政为支持村级道路建设,自2018年起至2020年共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促进各区、县(市)实施村级道路建设工作,提升乡村道路品质。三是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市财政每年安排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进行扶持,按照《杭州市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19-2022年)》文件精神,农家乐(民宿)、乡村民宿作为新兴产业,纳入任务清单重点扶持内容,鼓励支持各地根据当地区域特色、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民宿项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杭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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