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19-077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提〔2019〕8号 公开日期: 2019-05-20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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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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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城中村改造应出台相关鼓励政策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9-05-20 10:35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杭财提〔2019〕8号


包莹莹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中村改造应出台相关鼓励政策的建议 》(第47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杭州市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各区作为实施主体,省市两级政府主要是加强支持。根据《杭州市城中村改造征迁整治、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当前城中村改造由各区自行运作,自我平衡。

富阳区目前已经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多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如富阳区秦望区块搬迁安置房工程PPP项目、富阳区春南安置小区建设工程PPP项目、富阳区新登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等,为城中村改造工作在政府与社会合作方面开展了很多的实践,为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市财政会继续关注富阳区城中村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情况,也会继续大力支持富阳区PPP项目的落地和实施。

关于在城中村改造中引入PPP模式,市财政局将会联合市发改委、市建委积极开展工作,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一是按照财金〔2019〕10号文的要求规范PPP项目的运行;二是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土地征迁的政策研究和具体路径;三是牢牢把握债务风险防控要求。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领会相关政策要求,研究制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比如将区块改造与三化融合相结合,在城中村改造中引入产业新城模式等,从而达到政府、市民和社会资本的共赢。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帮助和支持我们做好工作。

联系人:王为,联系电话:87715372 13666633221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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