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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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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财政 |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改革属地稽查方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地税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层级,明确税务稽查案源的管理职责和管理操作规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案源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杭州市地税系统稽查案源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4月2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联系人:王琛 电话:0571-87811577 传真:0571-86612366
2.通信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1117室
杭州市地税系统稽查税务稽查案源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