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 | 公开方式: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发布单位: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00000 |
---|---|
公开方式: |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
发布单位: |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杭注协[2016]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办法(试行)》(浙注协〔2002〕56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决定开展杭州市2016年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依法批准成立三年以上,属于市注协团体会员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统称“执业机构”)中,符合《办法》规定之基本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属执业机构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团体会费;
(二)从外省、市转入我市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须在杭执业三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2010年—2014年杭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原则和人数
杭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遵循“广泛发动,民主推荐;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本次评选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共12名。
三、评选方法
(一)各执业机构根据《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本通知的要求,经广泛酝酿和民主讨论,在本执业机构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推荐产生候选人,并于2016年11月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通过杭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网(http://cpa.hzft.gov.cn)上报市注协秘书处。
(二)执业机构拥有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双师资格者按1人计算,下同)在20人以下的,可在本单位内推荐候选人1名;20人(含)以上的可推荐2名。
(三)市注协秘书处对全部候选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并在杭州市财税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四)公示期满后,市注协秘书处聘请专家组(专家一般为5-7人)对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打分。
(五)市注协秘书处对各候选人专家评分进行汇总,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按1:1.2比例取候选人15名。
(六)市注协常务理事会,对各候选人情况进行审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12名候选人为2016年杭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
(七)表彰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并在有关报刊杂志上宣传其优秀事迹。
四、要求
(一)各个执业机构要高度重视,发动广大执业人员积极参与,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广大执业人员展示行业形象,弘扬诚信执业的一次教育机会,推荐的候选人要事迹突出、真实,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二)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双重执业资格的候选人,只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一种身份被推荐(即《推荐表》中的“推荐类型”只选其中一种)。
(三)候选人《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简要归纳被推荐人近三年的突出事迹、获奖情况及积极影响等内容(字数在500字以内)。候选人事迹材料应详细介绍该被推荐人近三年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典型实务案例)、理论建树、事务所管理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成绩和贡献,并务必要求真实生动(字数在3000字以内)。
候选人《推荐表》请登录杭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网下载,并按表式要求填写;事迹材料的正文部分一律用小4号宋体字编辑,A4纸打印。
(四)报送材料:
1、《2016年杭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推荐表》(含电子文档);
2、候选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推荐表》上、另一张以电子照片上报,格式为JPEG);
3、候选事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附件:2016年杭州市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推荐表.doc
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