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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0625-24217771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妇产科医院食堂粮油、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46号190室
被投诉人1 :杭州市妇产科医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369号
被投诉人2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相关供应商:杭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390号
四、基本情况
杭州市妇产科医院食堂粮油、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编号:0625-24217771)2024年7月17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8月8日开标,8月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对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8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本项目的评标标准中主观分的评审定义不明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未设置相应等次的评分分值。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杭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