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一、项目编号:HSZB-2024-448-1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田径场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绍兴中驰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329国道与越东路东北角3幢厂房五楼6035-9室
被投诉人 1 :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学
地址:杭州市下沙六号大街436号
被投诉人 2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1号楼1706室
相关供应商 1 :杭州和诚塑胶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横湾路1号
相关供应商 2 :杭州海格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董家弄60号二层222室
相关供应商 3 :杭州陆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金沙居2幢416室
相关供应商 4 :重庆鸿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兴龙大道777号40幢2-11
相关供应商 5 :温州建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沙头镇沙头工业区(永嘉县银河鞋业有限公司内)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学下沙校区田径场改造项目(编号:HSZB-2024-448-1)2024年7月1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7月10日发布更正公告,7月16日开启响应文件,7月16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8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采购过程存在质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擅自开标。投诉事项2:项目高价中标,存在围标、串标、哄抬投标价格的违法现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杭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