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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入选!财政部、司法部确定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

发布日期: 2024-04-03 09:56 信息来源:浙江财政 浏览次数:

近日,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方案》,确定浙江省入选新一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示范点建设于2024年3月正式启动,建设周期为3年。

我省示范点建设工作有何特色?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目标

以示范点建设推动全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示范内容

一是探索省市区联动集中裁决。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拱墅区、富阳区三级四地财政部门联动开展集中裁决试点,在杭州市市民中心设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集中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

二是加强裁决数字化建设。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建成线上询问和质疑系统,推动采购组织机构和市场主体信息对称,便利采购当事方及时解决争议,减少投诉转化率。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通投诉受理入口,实现提起投诉“一次都不用跑”。

三是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在裁决规程中明确设立“调解”环节。邀请律师、行业专家等共同参与,通过建议、辅导、规劝、警示等方式,向各方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和法律意见,推动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下一步,浙江省财政厅将积极推动行政裁决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积极探索以“集中裁决”为特色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探索打造线上裁决应用,纵深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不断提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制保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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