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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59/2024-08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会〔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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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会〔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开展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企业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29 16:59 信息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财会〔2021〕34号),经研究,决定启动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企业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聚焦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分层次、多领域会计人才队伍培训培养体系的总体工作要求,持续推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会计高层次人才培养,通过实施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企业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造就一批综合素质优秀、专业技能娴熟、视野开阔并具有创新精神的国际化、复合型的高层次会计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会计专业支持。

二、报名条件

在杭州市内先进制造业企业中,担任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市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投融资机构中,担任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负责人。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近3年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等行为;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4.具有中级以上会计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等资格证书;

5.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截至2024年5月1日)。

已取得市级及以上会计领军(高端)人才证书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培养。

三、选拔人数

选拔学员人数60人左右(中介及投融资机构不多于10人),最终名额根据报名、选拔情况确定。

四、选拔程序

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择优”的原则,分申请报名、审核赋分、面试选拔、正式录取等步骤选拔学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报名

申请人按要求于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浙江会计之家

(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个人办事”-“会计人才选拔及评优评先”-“会计领军(高端)人才培养”模块,点击业务办理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企业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期次,下载《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企业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学员申请表》模板,填写表单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务任命文件、获奖表彰证书、近3年考核表、近5年论文课题(论文上传杂志封面、目录,课题上传结题证明文件)、近10年主要业绩材料等。

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在申报界面“上传单位盖章申

请表及其他附件”一栏中上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企业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学员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在“上传word版申请表”一栏上传未经盖章的《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企业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学员申请表》,并点击“提交全部报名信息”,提交至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财政局审核。

(二)审核赋分

各区、县(市)财政局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于2024年6月5日前在“领军人才”系统,“报名管理”-“报名审核”模块填写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县(市)财政局审核结果,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按统一标准进行评价赋分。

(三)面试选拔

按材料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总人数按不低于招收学员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由市财政局和培养承办机构共同组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正式录取

市财政局根据材料分+面试成绩(材料分占30%,面试成绩占70%)排名,综合考虑人员素质,适当考虑地区和行业代表性,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书面通知学员本人及所在单位。

五、培养承办机构及周期

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企业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承办,培养周期为2024—2026年,3年累计安排集中学习和考察实践时间不少于36天。开班时间和有关要求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培养费用

杭州市“先进制造业”企业高层次会计人才班的培养经费由市财政局解决。学员学习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七、管理考核及后续使用

实施量化考核管理,依据学员参加培训、研究成果、能力业绩、单位评价等方面情况,对学员进行客观评价,形成量化考核结果。实施优秀学员评选制度,优秀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员人数的20%。实施考核淘汰机制,对未按规定完成集中培训及自学任务、结业课题答辩未通过的,予以淘汰。

市财政局将对高层次会计人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人才的持续培养和使用力度。引导人才参与我市会计类课题研究和科研项目,倡导人才利用自身特长参与“三服务”等活动,积极发挥会计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财政局和各单位要增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会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人员参加选拔,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严肃纪律,严格把关。选拔期间,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终身不得再次申请;工作单位串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5年内取消该单位的推荐资格。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吴雪静,电话:0571-89580346。


杭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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