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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ZZFCG-2024-153(1)
二、项目名称:杭州第一技师学院临安校区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迈利思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T0890室
被投诉人1:杭州第一技师学院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719号
被投诉人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浙江杭州之江路925号
中标供应商:杭州三锦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中河北路83号711室
四、基本情况: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临安校区空调采购项目2024年9月18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10月9日开标,同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0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4日受理。投诉事项1:标的名称“5匹变频立柜式空调▲” 中对制冷量的要求是“2、▲制冷量:≥12100W”,该参数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要求智能功率模块自主研发制造,该评分设置具有排他性。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评分内容具有排他性。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三个体系证书的评分内容具有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