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02 14:07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浙财农〔2023〕25号

 

衢州市、龙游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59号),现将2023年中央第二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3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科目。其中,非省级统筹部分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此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各地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及时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若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各地要认真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及时制定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送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项目内容、项目绩效、补助金额和项目责任人,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21〕34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中央第二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指标分配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中央第二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实际补助金额

已提前下达

本次下达

合计

省级统筹奖励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合计

省级统筹奖励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合计

省级统筹奖励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小计

1240

839

401

1172

710

462

68

129

-61

衢江区

128

128


60

60


68

68


龙游县

462

61

401

462


462

0

61

-61

其他地区

650

650


650

650





注: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安排其他地区部分详见浙财农〔2022〕7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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