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大城市学院智慧教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

发布日期: 2022-09-20 10:48 信息来源: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杭财采监〔2022〕13号


投诉人:浙江网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E楼北区2层D区                                                                                                                                                                 

被投诉人1:浙大城市学院

地址:杭州市湖州街58号

被投诉人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之江路925号

投诉人浙江网擎科技有限公司认为浙大城市学院智慧教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HZZFCG-2022-141】采购文件损害其权益,于2022年8月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经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浙江网擎科技有限公司诉称

(一)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我司质疑事项1的核心是产品证书要求指向了特定供应商,城市学院的答复是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如翼云、中设智控、京东方艺云等均能满足(招标文件第34-35页)。事实依据:此项是4X4的液晶拼接设备,目的就是显示投放内容,不需要带运维管理系统,经我公司核实,市场上既生产液晶屏拼接面板又带运维管理系统企业的只有京东方,没有任何一个企业可以同时具备生产拼接面板和具备运维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城市学院回复的翼云、中设智控,这两家企业只开发软件,并不生产拼接屏面板,该要求指向了特定供应商京东方!

投诉事项2:我司质疑事项2的核心计算机硬件产品(服务器)要预装是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及文件辅助系统平台软件的要求指向了特定供应商,城市学院答复多家供应商可提供此产品,如天地伟业、北京国瑞维讯、竞业达等,(招标文件第37-38页);事实依据:此项是计算机设备硬件(服务器),采购单位要求的要求硬件(服务器)内置具备校级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1套、文件辅助管理系统1套,属无理要求,此要求与设备硬件无关;因为“校级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文件辅助管理系统,”属于定制产品,市场上没有标准产品,在没有前期大量开发的基础上是不可能预装进服务器的,等于指定了特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3:我司质疑事项3的核心是要求“主机与整机同一品牌”。事实依据:招投标法律规定“主板与整机同一品牌”的要求为非法要求

投诉事项4:(针对技术指标43分)我司质疑事项1的核心是招标文件第50-52页技术文件评分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号(检测报告)达32项之多;一般特殊要求一个招标文件▲■号不能超过五个,这里有32个特殊要求。事实依据:此项是评分办法中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分值43分(更正公告后),其中标注▲为不可偏离条款,标注■(第三方检测报告)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我公司认为不能限制检测报告一种方式证明,应修改为提供相关证明;本次项目产品技术指标■▲号多达32条,货物类多媒体设置那么多门款,量身定做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特殊要求一个招标文件▲■号不能超过五个,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5:(针对技术指标43分)质疑答复:音响设备中有多路的输入输出口,RCA输入接口是音响设备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配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体音质的品质,参数评标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资料均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经过权威机构的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更能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质量。事实依据:RCA输入接口只需要提供产品彩页或接口照片证明即可,限制出具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一种方式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6:质疑答复:CAI多媒体视频系统是系统集成设备,为确保稳定和兼容主机、学生摄像头、教师跟踪摄像头、拾音器等一般均由同一厂家生产。该设备是市场成熟产品,主流厂商均具备此能力。(如奥薇亚、锐取、小鱼易连等)。事实依据:CAI多媒体视频系统是系统集成设备,只需要满足功能参数要求即可,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不能限制同一厂家生产,“同一品牌”为非法要求。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第4、招标文件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规定下列内容:(1)以特有企业资质、技术商务条款或专项授权证明作为投标适格条件;第5、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型号或三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完全响应。在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基础上,要保证公平竞争,不得特定标明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生产商,不得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3、浙财采监〔2022〕8号第七条 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加快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消除区域市场壁垒,从严处理以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行为。通过承诺入围方式征集供应商且协议期尚未届满的网上服务市场项目实行常态化开放入驻。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一下,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拟进行竞价采购的,应通过项目采购系统—询价采购实施。

(二)投诉请求

1、取消投标需提供的检测报告、软著、专利证书修改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公布对接平台的架构,接口,软件平台系统。3、硬件与软件分两个标段。4、取消统一品牌的限制。5、标注■号过多减少至3个。

二、被投诉人1浙大城市学院申辩

质疑事项一投诉事项1答复:招标文件未要求拼接屏与运维管理系统是同一厂家,投诉方理解有误。投诉方指出该项指向特定供应商京东方,经我方调研,京东方也未能同时提供拼接屏与运维管理系统。本项目属于集成项目,涉及教学设备较多,对整体运维要求较高,需要稳定的设备运维管理系统进行技术支撑,软件著作权证书是一套软件是否能保证其技术质量及技术稳定性的有力证明,经市场调研,成熟的设备运维管理软件不止一家,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如翼云、中设智控、江湖云等)。(举证材料略)

质疑事项一投诉事项2答复:投诉方理解有误,招标文件未要求专用计算设备、校级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文件辅助管理系统出自同一厂家。经了解,上述软件均有三个以上品牌可满足要求。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有天地伟业、北京国瑞维讯、竞业达等多家品牌可提供此产品,文件辅助管理系统则有坚果云、百度云盘、阿里云盘等不同品牌产品。(举证材料略)

质疑事项一投诉事项3答复:已在更正文件中删除主板与整机同一品牌的要求。

质疑事项二投诉事项1答复:相关法律法规中未发现▲(实质性条款)、■(权重参数)不能超过5个的规定。参数要求中出现▲的有几种情况,①政策强制要求的,如“▲本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对设备关键指标的要求,如不作此硬性要求,设备将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经统计,剔除重复部分(在CAI多媒体视频系统(一)、(二)、(三)、(四)中重复),此类中共出现实质性条款5处。本项目作为一个大型集成项目,设备较多,标书中技术参数517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权重参数出现32次,占比不足6.2%,实质性条款占比0.97%。要求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未限定检测机构,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质量符合项目需求。为减少误解,同意删除■(权重参数)标志,所有技术参数分值一致,并减少部分产品的检测报告要求。

质疑事项二投诉事项2答复:已在更正文件中删除RCA输入接口需要检测报告的要求。

质疑事项三投诉事项1答复:已在更正文件中删除同一品牌的要求。

三、被投诉人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辩

在质疑答复中,采购人浙大城市学院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了主体责任。我中心尽到了必要的提醒和协助义务,并根据质疑答复情况,依法通过澄清、修改,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四、本机关查明

(一)浙大城市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智慧教室相关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22-14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采购人所托,于2022年7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于8月3日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于8月18日发布第二次更正公告,于8月26日发布第三次更正公告,于9月13日开标并于当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杭州益云益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二)投诉人于2022年7月26日就本项目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多处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设定,在市场上只有一家单位能满足,等于变相指定了唯一品牌,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质疑事项二:招标文件多处对投标产品证书及证明的设定并打分,在市场上只有一家单位能满足,等于变相指定了唯一品牌,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质疑事项三:招标文件多处对投标产品的要求,在市场上只有一家单位能满足,等于变相指定了唯一品牌,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质疑事项四: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实施无关的证书进行打分,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及“(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技术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质疑事项五:其他不合理设定。采购人于2022年7月28日作出质疑答复,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一,1.本项目属于集成项目,涉及教学设备较多,对整体运维要求较高,需要稳定的设备运维管理系统进行技术支撑,软件著作权证书是一套软件是否能保证其技术质量及技术稳定性的有力证明,经市场调研,能够提供著作权证书的设备运维管理软件不止一家,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如翼云、中设智控、京东方艺云等);2.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是标准化考场建设需要,多家供应商可提供此产品(如天地伟业、北京国瑞维讯、竞业达等);3.据市场调查,不止一家供应商满足该项数字艺术内容云平台相关参数要求(如AJ、云图、京东方艺云等);4.数字艺术内容云平台如上条答复,不止一家供应商满足该项信发系统参数要求(如希沃、鸿合、海康、海信、大华等),对电脑主机的该项参数要求是为了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市场上可满足此要求的供应商不止一家,可确保充分供应(如联想、戴尔、惠普、华硕等);5.智慧教室为公共空间,为保障安全性和兼顾稳定性应当采用电磁类锁具,门禁控制模块与主设备一体化设计可减少弱电施工的布线难度和故障点。该类型锁具所需电源模组市场常规,无特殊性,无线WIFI和有线的通信方式为电子显示类产品常规配置,可同时兼顾施工便利性和信号稳定性。POE和DV12V双电源方式,可以减轻施工布线难度,便捷灵活,上述模块内容均为市场成熟技术方案,不存在特殊性和指向性。教室作为公共空间,室内布置摄像机作为安保技防配套设备。目前常规摄像机大都均有RTSP推流功能,电子显示类产品利用该项技术进行,实现巡班巡课。市面上有多个产家产品有此类功能,上述功能不具有特殊性和指向性(如智园、耀融、金桥等)。质疑事项二,1.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未限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是产品质量相对权威的证明,招标清单内设备参数均属于产品的基本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资料均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以反映出产品的技术特点和质量高低。2.音响设备中有多路的输入输出口,RCA输入接口是音响设备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配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体音质的品质,参数评标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均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经过权威机构的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更能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质量。3.半球型摄像机应用于标准化考场,需符合标准化考场相关技术要求,对于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参数评标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资料均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经过权威机构的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更能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质量。4.本项目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设备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同时,要求发明专利等相关证书符合支持创新等相关政策。质疑事项三,1.CAI多媒体视频系统是系统集成设备,为确保稳定和兼容,主机、学生摄像头、教师跟踪摄像头、拾音器等一般均由同一厂家生产,该系统是市场成熟产品,主流厂商均具备此能力(如奥薇亚、锐取、小鱼易连等);2.音响组合中,多家供应商满足这一要求(如BBS、Chanstek、JBL等);3.本次项目对接学校各系统是学校因教学业务及教学管理需要,学校一体化数据资源平台免费开放标准化接口,中标方需按学校标准化接口进行对接。质疑事项四,本项目为智慧教室设备集成项目,涉及多个软件系统,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多系统对接能力,对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能力要求较高,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反映出投标供应商的信息技术安全及服务能力,与本项目实施息息相关。质疑事项五,1.合同履约期限改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天完成第一批安装调试并交付,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安装调试并交付。”2.本项目除设备外,还包括安装、集成、培训和运维等,涉及多种智慧教室教学设备,实际教学使用过程中需要多设备多系统同时运行,需要中标供应商共同参与运维。

(三)招标文件(2022年7月22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教室情况与总体要求中总体要求5.新建的CAI多媒体视频系统应能服务于学校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接入学校已建设的教学智能分析服务平台,并实现人脸无感知考勤、出勤率统计、人员导流、前台就座率分析等应用,服务于教学管理。根据浙大城市学院的技术要求对接校方的数据中心、教学平台、校园一卡通系统和教务系统,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三)清单与技术要求:

第一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

CAI多媒体视频系统(一)

24

每套:含录播主机1台、教师跟踪摄像机1只、学生智能摄像机1只、拾音器1只。

▲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学生智能摄像机、拾音器为同一品牌。为保证产品服务质量,要求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2

CAI多媒体视频系统(二)

7

每套:含录播主机1台、教师跟踪摄像机1只。

▲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为同一品牌。

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与序号1“CAI多媒体视频系统”中的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技术要求一致,且品牌型号一致。为保证产品服务质量,要求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3

CAI多媒体视频系统(三)

2

每套:含录播主机1台、教师跟踪摄像机1只、学生摄像机2只。

▲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学生摄像机为同一品牌。

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与序号1“CAI多媒体视频系统”中的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技术要求一致,且品牌型号一致。为保证产品服务质量,要求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4

CAI多媒体视频系统(四)

11

每套:含录播主机1台、教师跟踪摄像机1只、学生智能摄像机1只。

▲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学生智能摄像机为同一品牌。

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学生智能摄像机与序号1“CAI多媒体视频系统”中的相应设备技术要求一致,且品牌型号一致。为保证产品服务质量,要求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7

显示器(一)

32

含55寸液晶显示单元1台、设备运维管理系统1套。本项整体为4*4拼接屏2套。

■提供设备运维管理软件的著作权证书。

9

音响组合(二)

10

每套:含1对壁挂全频扬声器、1台智能集成功率放大器、1个鹅颈话筒、1个幻象电源。

壁挂全频扬声器和智能集成功率放大器为同一品牌。

智能集成功率放大器 :

11.■RCA 输入,8 欧负载,1kHz,额定功率输出,带宽 20Hz-20kHz,失真≤0.2%(提供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10

音响组合(三)

31

每套:含2对壁挂全频扬声器、1台智能集成功率放大器、1个鹅颈话筒、1个幻象电源。

壁挂全频扬声器与智能集成功率放大器为同一品牌。

壁挂全频扬声器、智能集成功率放大器、鹅颈话筒、幻象电源与序号9“音响组合”技术要求一致,且品牌型号一致。

11

专用计算设备

1

每套:含专用计算设备1台、校级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1套、文件辅助管理系统1套。

7.■提供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

第二批:

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技术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此表为准,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序号(第一批序号)

设备名称

证明材料名称

验证指标(每项为一指标项)

材料页码

1

CAI多媒体视频系统

高清录播主机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UVC输出支持免驱动安装,兼容多系统如Windows、MAC支持通过UVC接口模拟USBcamera接入视频会议软件;UVC输出支持免驱动安装,兼容多系统如Windows、MAC,支持720P/1080P输出自适应。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支持≥4路RTMP推流,支持对通道进行推送、停止推送操作,支持推送参数配置,包括推送视频码流、推送URL、是否推送音频。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设备音频编解码支持AAC_LC、G.711a、G.711u,音频采样率≥48K,支持AEC自动回声抵消功能,支持不少于4级算法强度。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支持对设备批量管理,包括设备升级、恢复出厂、设备重启、设备休眠、考试模式、设备唤醒、导入导出配置。


教师跟踪摄像机: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采用1/1.8英寸高性能 CMOS 传感器,内置自动聚焦18倍光学变焦镜头。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设备音频编码格式支持G.711a、G.711u、G.722、AAC_LC、ADPCM、G.726多种音频编码格式,支持8kHz/ l6kHz/32kHz/48kHz采样率选择。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支持回声抵消功能,在语音对讲时可消除回声,支持混音录像功能,可将音频输入和客户端采集的声音保存至录像文件。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支持智能识别教师行为:教师所在区域(讲台区域,学生区域,板书区域)、教师上下讲台行为、教师进出各区域行为、教师走动行为、讲台目标丢失行为。


学生智能摄像机: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设备整机包含一个特写摄像机单元和一个全景摄像机单元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设备音频编码格式支持PCMA、PCMU、G.722.1、ADPCM、G.722、AAC_LC、G.726、OPUS多种音频编码格式,支持8kHz/ l6kHz/32kHz/48kHz采样率选择。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支持人脸识别:摄像机前端自带人脸底库,可与抓拍图片完成n:1比对,得出识别结果。


3

CAI多媒体视频系统

学生摄像机: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支持G.711a、G.711u、G.726、G.722、AAC_LC、ADPCM、G722.1c音频编码,支持AEC回声消除、混音录像功能。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支持文字转语音功能。


7

显示器(一)

规格书

■屏幕雾度≥25%。


软件著作权证书

■设备运维管理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


9

音响组合(二)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RCA 输入,8 欧负载,1kHz,额定功率输出,带宽 20Hz-20kHz,失真≤0.2%。


11

专用计算设备

软件著作权证书

■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


12

半球形摄像机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采用嵌入式架构,具备实时开源Linux操作系统,自主可控。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使用参照或相当于国产海思嵌入式CPU,自主可控,具有抗病毒和抗攻击能力。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内置符合国密SM1/SM2/SM3/SM4算法的密码芯片。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满足GB35114-2017标准(C类)。


13

电视机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灰度分辨等级为256个灰阶。


权威第三方出具的低蓝光认证证书

■低蓝光:有效减少有害蓝光强度。


15

电子黑板(二)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可以通过功能按钮将显示器上显示的板书一键清屏。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为满足课堂多维度教学场景需求,支持板书与电子大屏幕的同步、和异步显示。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在满足常规PPT 课件的情况下,也支持WORD、Excel、JPG、PEN、WEB、PDF常用格式的文件展示及录制。


17

电子显示系统(一)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水平视角≥178°;垂直视角≥178°。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色彩一致性:Δx≤0.03,Δy≤0.03。


数字艺术内容云平台截图

■拥有与设备能有效兼容的“数字艺术内容云平台”,涵盖不少于5000幅有正版数字版权的博物馆经典馆藏作品。


信发系统功能模块截图

■支持权限管理,更细致的分配权限,让屏幕管理权责更分明,可以设置素材管理权限、节目管理权限、计划管理权限、设备管理权限、账户管理权限、角色管理权限、机构管理权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

■为保证产品稳定性,系统与产品能有效兼容,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第三方软件检测结果截图

▲主板与整机同一品牌,参照或相当于英特尔 B460 芯片组


官网查询链接及截图

■为了保证在高温环境下设备仍能稳定工作,要求最大工作温度≥45°C;为了保证设备在流量突发时不卡顿,要求所投设备至少支持4M(含4M)以上的端口缓存;


18

电子显示系统(二)

带相关说明的产品实物图片

■设备需内置电锁控制模块能够直连电锁进行门锁控制,需能够直接输出电流控制电锁,电锁无需单独供电,需支持短路保护;此模块必须为终端一体化设;在产品实物图上进行说明。


带相关说明的产品实物图片

■需提供RJ45接口,并能够支持设备POE供电,同时需支持DC供电,需标配无线WIFI模块。


软件功能截图

■视频监控:通过集成室内摄像头捕捉室内情况,巡班教师可以不用进室内即可获取到室内的实时教学情况。


19

多媒体教学系统(一)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金属电镀层抗盐雾、耐腐蚀均符合GB/T 332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检验标准。


带相关接口说明的产品实物图片

具有5进4出HDMI/VGA混合接口和HDBase传输接口。


26

显示器(二)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无频闪显示技术:画面稳定无频闪缓解用眼疲劳。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自动感光功能。


国家权威医学机构出具的显示器视觉健康评测的临床试验报告

■具备视疲劳缓解和减轻技术,并进行了显示器视觉健康评测的临床试验验证。


权威第三方低蓝光护眼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低蓝光:有效减少有害蓝光强度,有害蓝光占比≤ 35%。


(四)更正公告(2022年8月26日)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0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序号7显示器(一)

■提供设备运维管理软件的著作权证书。

此处删除(该参数要求在“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

13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序号11 专用计算设备

7.■提供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

此处删除(该参数要求在“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2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序号9 音响组合(二)

11.■RCA 输入,8 欧负载,1kHz,额定功率输出,带宽 20Hz-20kHz,失真≤0.2%(提供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此处删除(该参数要求在“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保留)

25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

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技术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此表为准,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一、“采购需求”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此表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技术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二、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下表“其他技术要求表”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表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2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1 CAI多媒体视频系统

高清录播主机:■UVC输出支持免驱动安装,兼容多系统如Windows、MAC支持通过UVC接口模拟USBcamera接入视频会议软件;UVC输出支持免驱动安装,兼容多系统如Windows、MAC,支持720P/1080P输出自适应。教师跟踪摄像机:采用1/1.8英寸高性能 CMOS 传感器,内置自动聚焦18倍光学变焦镜头。支持回声抵消功能,在语音对讲时可消除回声,支持混音录像功能,可将音频输入和客户端采集的声音保存至录像文件。学生智能摄像机:设备音频编码格式支持PCMA、PCMU、G.722.1、ADPCM、G.722、AAC_LC、G.726、OPUS多种音频编码格式,支持8kHz/ l6kHz/32kHz/48kHz采样率选择。

高清录播主机:删除验证指标及材料:■UVC输出支持免驱动安装,兼容多系统如Windows、MAC支持通过UVC接口模拟USBcamera接入视频会议软件;UVC输出支持免驱动安装,兼容多系统如Windows、MAC,支持720P/1080P输出自适应。教师跟踪摄像机:采用1/1.8英寸高性能 CMOS 传感器,内置自动聚焦4倍或以上光学变焦镜头。支持回声抵消功能,支持混音录像功能。学生智能摄像机:删除验证指标及材料:设备音频编码格式支持PCMA、PCMU、G.722.1、ADPCM、G.722、AAC_LC、G.726、OPUS多种音频编码格式,支持8kHz/ l6kHz/32kHz/48kHz采样率选择。

27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3 CAI多媒体视频系统

支持G.711a、G.711u、G.726、G.722、AAC_LC、ADPCM、G722.1c音频编码,支持AEC回声消除、混音录像功能。

删除该验证指标及材料

28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7 显示器(一)

■屏幕雾度≥25%。■设备运维管理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

删除验证指标及材料:■屏幕雾度≥25%。修改:设备运维管理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29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9 音响组合(二)

■RCA 输入,8 欧负载,1kHz,额定功率输出,带宽 20Hz-20kHz,失真≤0.2%。

8 欧负载,1kHz,额定功率输出,带宽 20Hz-20kHz,失真≤0.2%。

30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11 专用计算设备

■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

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3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12半球形摄像机

半球形摄像机所需验证指标及材料

删除该项验证指标及材料

32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13 电视机

权威第三方出具的低蓝光认证证书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低蓝光认证证书

33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15电子黑板(二)

电子黑板(二)所需验证指标及材料

删除该项验证指标及材料

34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17 电子显示系统(一)

数字艺术内容云平台截图■拥有与设备能有效兼容的“数字艺术内容云平台”,涵盖不少于500幅有正版数字版权的博物馆经典馆藏作品。

相关截图证明具有与设备能有效兼容的校园美育方面的云平台,涵盖不少于500幅有正版数字版权的博物馆经典馆藏作品。

35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17 电子显示系统(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为保证产品稳定性,系统与产品能有效兼容,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官网查询链接及截图■为了保证在高温环境下设备仍能稳定工作,要求最大工作温度≥45°C;为了保证设备在流量突发时不卡顿,要求所投设备至少支持4M(含4M)以上的端口缓存;

删除验证指标及材料

3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18电子显示系统(二)

所需验证指标及材料

删除

37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19 多媒体教学系统(一)

所需验证指标及材料

删除

38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26 显示器(二)

■自动感光功能。

删除该项验证指标及材料

39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26 显示器(二)

国家权威医学机构出具的显示器视觉健康评测的临床试验报告权威第三方低蓝光护眼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第三方检测机构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低蓝光认证证书

40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26 显示器(二)

▲低蓝光:有效减少有害蓝光强度,有害蓝光占比≤ 35%。

低蓝光:有效减少有害蓝光强度,有害蓝光占比≤ 35%。

4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均改为: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

42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

均删除

43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他技术指标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提供以上响应项的证明材料(加盖产品制造商鲜章),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视为无履约能力。

删除

45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文件无效。满足或明显优于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其中标“■”项如有负偏离,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改为: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文件无效。满足或明显优于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原分值43分改为44分。

(五)更正公告(2022年8月18日)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2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清单与技术要求

清单与技术要求中对同一品牌的要求

删除所有清单与技术要求中对同一品牌的要求

(六)更正公告(2022年8月3日)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3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4权重

40

43

(七)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大城市学院提供了采购需求审查意见(2022年8月),该审查意见附有专家论证意见以及三家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参数响应等调查情况,结论意见为:本项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方式、评审规则、合同类型、定价方式的选择、采购实施计划合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属于按规定需要报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核准的事项。

(八)招标文件(2022年7月22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4

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文件无效。满足或明显优于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其中标“■”项如有负偏离,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40

(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

五、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确保三家以上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有效竞争,但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均能满足。被投诉人浙大城市学院就采购需求“含55寸液晶显示单元1台、设备运维管理系统1套。本项整体为4*4拼接屏2套”“提供设备运维管理软件的著作权证书(2022年8月26日更正后: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每套:含专用计算设备1台、校级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1套、文件辅助管理系统1套”“提供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2022年8月26日更正后:技术文件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面向三个市场主体开展了需求调查,并认为“本项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投诉人在质疑和投诉阶段,均未提供其拟投标产品及商务技术条件等信息,也未对其主张“同时具备生产拼接面板和具备运维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此要求与设备硬件无关”“在没有前期大量开发的基础上是不可能预装进服务器的”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大城市学院对前述需求的设定进行了解释说明,且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亦未发现该设定存在明显不当。故,根据现有证明材料,对投诉人主张“指向了特定供应商”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人关于“我司质疑事项1的核心是产品证书要求指向了特定供应商,城市学院的答复是并未指向特定供应商,如翼云、中设智控、京东方艺云等均能满足(招标文件第34-35页)”“我司质疑事项2的核心计算机硬件产品(服务器)要预装是考试作弊防控管理平台及文件辅助系统平台软件的要求指向了特定供应商,城市学院答复多家供应商可提供此产品,如天地伟业、北京国瑞维讯、竞业达等,(招标文件第37-38页)”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3和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要求“主板:主板与整机同一品牌”“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学生摄像机为同一品牌”“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学生智能摄像机、拾音器为同一品牌”“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为同一品牌”“录播主机、教师跟踪摄像机、学生智能摄像机为同一品牌”“壁挂全频扬声器、智能集成功率放大器、鹅颈话筒、幻象电源与序号9‘音响组合’技术要求一致,且品牌型号一致”,被投诉人对此未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依法承担不利后果,且其事实上对该设定进行了修改“删除所有清单与技术要求中对同一品牌的要求” ,并于2022年8月18日发布了更正公告。据此,投诉人关于“我司质疑事项3的核心是要求‘主机与整机同一品牌’”“质疑答复:CAI多媒体视频系统是系统集成设备,为确保稳定和兼容主机、学生摄像头、教师跟踪摄像头、拾音器等一般均由同一厂家生产。该设备是市场成熟产品,主流厂商均具备此能力。(如奥薇亚、锐取、小鱼易连等)”的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三)关于投诉事项4和投诉事项5。《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被投诉人浙大城市学院有权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区分设置技术、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非实质性要求,也有权明确检测机构对象,规定对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其在投诉处理阶段对相关设定的合理性进行了解释说明。投诉人主张“不能限制检测报告一种方式证明,应修改为提供相关证明”“量身定做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特殊要求一个招标文件▲■号不能超过五个”“RCA输入接口只需要提供产品彩页或接口照片证明即可,限制出具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一种方式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但未能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且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亦未发现该设定存在明显不当。故,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人关于“我司质疑事项1的核心是招标文件第50-52页技术文件评分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号(检测报告)达32项之多;一般特殊要求一个招标文件▲■号不能超过五个,这里有32个特殊要求”“质疑答复:音响设备中有多路的输入输出口,RCA输入接口是音响设备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配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体音质的品质,参数评标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资料均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经过权威机构的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更能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本机关决定

综上,投诉人关于浙大城市学院智慧教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HZZFCG-2022-141】采购文件损害其权益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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