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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政钉”非税专项业务应用全省率先上线!

发布日期: 2021-05-31 15:02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

一笔信息公开处理费在“浙政钉”操作成功,

标志着杭州“浙政钉”非税专项业务应用

正式上线!


“浙政钉”非税专项业务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行为,市财政局积极响应省、市数字化改革号召,按照“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目标要求,基于“浙里办”“浙政钉”两大门户,在“浙政钉”协同办公大场景中找准信息公开收费小切口,迭代搭建信息公开收费协同应用场景,实现“浙政钉”非税专项业务应用在全省率先上线。

此前,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存在

收费计算复杂、收费对象复杂、

收费人员复杂、收费程序严谨等情况,

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

将制度重塑和数字赋能相结合,

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管理。

制度保障,规范标准程序

针对“三复杂一严谨”状况,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通知精神,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有关事宜的通知》(杭财综〔2021〕4 号),规范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告知书》《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等文书格式。

从制度上强化执收主体责任,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将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为具体的操作方法,不仅落实了规范申请人行为的要求,同时也为部门提供了收费标准和程序执行制度保障。

数字赋能,搭建应用场景

在省财政厅指导下,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收费业务需求,深入谋划基于“浙里办”的浙里缴费、浙里办票和“浙政钉”政务办公非税应用,在原有公共支付平台架构上迭代搭信息公开收费协同应用场景,确保收费协同应用场景全省一盘棋,省市县三级收费数据共享。

场景多跨,缴费票据秒办

现在,市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公开处理费执收单位浙政钉操作指南》,只要在“浙政钉”政务办公非税应用中输入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或页数,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收费,自动计算收费金额,自动生成并向缴款人发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告知书》和《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等标准文书,缴款人在“浙里办”完成缴款,即可收到财政电子票据。

具体收费标准如何?

我们一起来看看~

下一步,

“浙政钉”信息公开收费专项业务应用

五个自动智能管理功能

将成为全省“非税和票据”平台标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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