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市财政持续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力度,
让致富产业“旺”起来,
村庄环境“净”起来,
群众生活“甜”起来,
杭州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正在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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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②:
让颜值更具“价值”,市财政为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注入新动能!
景中添景,助推美丽乡村“蝶变”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覆盖面,根据《杭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资金保障,2019年、2020年各投入3.37亿元,2021年投入3.63亿元。重点扶持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工程、风情小镇建设、精品示范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农村公厕等项目。
“治”好污水,重现“清水绕人家”
为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农村“环境革命”目标,自2018年起,按照“水清、无味、点绿、景美”目标,推进我市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市财政会同市建委出台《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杭建村〔2019〕142号),2020年安排8000万元,2021年安排2亿元,支持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农居环境进一步优化。
城乡融合,打造“美丽城镇”新样板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下好城乡统筹发展“一盘棋”,围绕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五美”工作目标,杭州市出台《杭州市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安排9700万元,奖励补助省级、市级美丽城镇样板,重点支持数字赋能乡村小脑建设,“美镇圈”集群等创新举措。
护好建筑,守住乡愁乡韵
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是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度被入为杭州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根据《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民生类)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杭园文〔2020〕100号),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的管理模式,2020年安排1800万元、2021年安排2166万元,对区、县(市)具有独特地域特点和时代风格的传统建筑(包括民居、寺观、祠堂、商铺、作坊、牌坊、桥梁等)的保护项目进行补助。
建好“四好农村路”,踏上致富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2018年起“四好农村路”项目已连续三年列入杭州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根据《杭州市建设高品质“四好农村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杭财建〔2018〕93号),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补助资金20亿元,通过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列入计划农村公路的提升改造、建设养护等项目进行补助奖励。
强化财政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市财政局将继续为乡村振兴添加新动能,
让百姓走上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