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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采监处:杭州市全力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2-07 14:37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根据《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杭州、湖州、绍兴、南京、青岛、佛山被确定为试点城市。

1月28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召开视频推进会,财政部国库司王小龙司长和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田国民司长进一步部署试点工作,明确试点启动时间不晚于2月底。我局许杭副局长发言汇报杭州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杭州市政府采购(投资)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特点、有关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前期,杭州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共专门召开7次座谈会,听取各市级部门、投资主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绿色建材供应商、绿色建筑建材协会、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等单位的意见建议,探讨评估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确保方案能落地执行。我局联合市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起草了《实施方案》,目前正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将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我市同时正在制定《杭州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试评价工作方案》、《杭州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采购目录》、《杭州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投资)需求标准》等配套文件。

杭州市《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二是开展试点考核,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三是明确范围项目,各试点主体上报一个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四是制定需求标准,结合我省和我市实际编制绿色建材需求标准。五是细化实施步骤,加强可操作性。六是建设电子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管控。七是明确实施步骤,确保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八是请发展改革部门一起参与,增强工作合力。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2月底前发文、成立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开展试点项目上报和论证、《绿色建材采购目录》征求意见并发布、标准文件编制发布、试点项目实施等工作,并争取于2021年12月组织阶段性验收和现场会,全力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工作。


(工作单位: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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