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0-077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9-23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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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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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9-23 14:30 信息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2020年,杭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和《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财法〔2016〕5号)要求,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创新法治宣传,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财政职能作用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市财政局在省财政厅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通过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汇报审定后,向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和工作标准,系统拉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布局,实现了早部署、早落实、早推进。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

市财政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一是激发消费能力,支持企业复商复市,参与研究消费券发放政策,创新资金结算流程,在24小时内协调全市各级财政提前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二是创新兑现方式,扶持资金一键落地,全面推进我市“1+12”惠企政策落地兑现,对企业员工租房补贴、商贸服务企业补贴、物业企业补贴、双职工居家看护补贴等直接推动复工复产的政策纳入“亲清在线”平台,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将疫情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全力抓好原有产业政策兑现,帮助企业快速便捷享受政策红利。三是深化服务力度,云上线下政企联动,积极开展“云上直通车”惠企政策培训,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痛点难点问题,细化政策解读辅导,加快推进政策落地,形成“全市一盘棋”合力。四是组建“助万企、帮万户”活动指挥部,召开全局“助万企、帮万户”部署会,梳理下发5大类任务清单。组织成立4支财政服务小分队奔赴4个乡镇街道开展服务活动,构建“助万企、帮万户”活动市财政局“4+3+3”服务体系。五是启动专项法治宣传。整理汇编《防疫法律必备》和《应对疫情财政政策汇编》,以电子书形式推送各处室和区、县(市)局,为“两手抓、两战赢”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撑。

(三)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1.全面深化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截至6月27日,全市公共支付移动端、网页端、自助机端缴款非接触式渠道占98.27%,有力地保障了疫情期间非税收入征缴。完成城市大脑电子票据场景“双月攻坚”,组织钉钉群视频培训,带动全市全面推进电子票据应用场景。

2.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打破时间与空间限制,实现政府采购“云端化”“不见面”“免上门”“零成本”。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征集全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清单。启用“全流程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标准化、资料规范化、审核信息化、运行无纸化、监督全景化,大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效能,有效提高了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化。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内容和评估结果运用。

三、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开展2020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制定清理方案,并按方案计划汇总各处室上报清理结果并进行核对。同时,按照《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第三方评估的函》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及时填写调查问卷并提供相应材料。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杭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化管理,通过目录征集和局领导集体讨论,确定由我局社保处牵头的“制定《杭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照要求在杭州财政网站公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处罚裁量统一规范。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在杭州财政网站建立单独的行政执法模块的基础上,做好信息发布,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

3.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印发《2020年度财政监督检查项目计划》,着力夯实政策监督,加强扶贫、涉农惠民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开展全市基层财政管理检查,重点关注基层财政站所内控建设和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促进惠民政策切实落地、发挥实效。着力夯实会计监督,持续加强对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秩序。着力夯实信访举报,认真对待合理诉求,坚持公正公平、规范执法,查清事实真相。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

掌握执法平台应用,确保财政监督执法行为的全覆盖。认真对照监管事项清单和考核指标要求,完成“7+6”监管事项认领、信息维护和监管对象归集。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新增监督执法必须通过平台申报、执法人员必须通过平台进行的“两个必须”要求,推进“互联网+监管”在财政执法领域的应用,确保财政监督执法行为的全覆盖。在上半年国办“互联网+监管”考核评估中实现了覆盖率和及时双100%。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的行政执法机制,在全市基层财政管理检查中,联合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市级巡查小组实地赴各区县(市)完成重点抽查工作。

(三)组织落实执法证清理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完成我局执法主体资格的信息补充登记,结合浙江省一体化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填报持证人员签名表、需登录“一平台两系统”的人员信息表、辅助执法人员信息表、持证人员补充信息采集表,完成我局持证人员的人信息录入。

(四)加强机关行政合同审核管理

合同审核内容主要涉及主体资格及权限、合同签订方式、合同变更问题、合同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条款等方面问题,有效防范机关合同制定风险。

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1.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率达到100%。公开形式上,按照预决算公开相关要求在部门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便于公众查询与监督。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省、市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规范打造财政信息公开主阵地。改版完成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三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位置设置、统一格式体例。参照《省级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二级目录名称、模板和内容。

3.积极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布依申请公开格式文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明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的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同时配合市政府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上半年共办理复议诉讼案件5件,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两高一低”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又出声”。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八、突出特色,创新财政普法载体渠道

一是注重谋划强重点。按照结合财政部、省厅和市普法办要求,详细谋划符合财政特色的2020年普法要点,重点突出五大方面,按照“谁执行谁普法”要求,系统推进全市财政系统普法。二是创新以案释法。从各区县(市)局、机关处室征集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完善案例剖析,总结经验得失,同时吸纳全国财政系统优秀案例,汇编以案释法读本,提高以案释法有效性。三是开展财政法治征文活动。为弘扬财政法治精神,涵养财政法治文化,开展启动以“财智萦怀、法治同心”为主题的财政法治征文活动,各区县市局和机关处室、行业联合党委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包含了大量感人的财政法治事迹和故事。四是编印《杭州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常用手册》。收集财政综合、预算及国库管理、会计及资产管理、行政检查及监督四部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全市财政干部提供了一部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必读本和工具书。五是精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培训。以“云直播”方式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专题学习,为助力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和加快复工复产夯实了法治基础。

九、夯实财政法治基础保障

1.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复议诉讼案件、财政信息公开、履职案件、机关合同以及政府采购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咨询保障功能。

2.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履职保障机制。优化市财政局、各区县(市)财政局五支法治服务保障队伍。鼓励有一定法学背景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公职律师人才培养和管理。按《关于开展财政部政人才库入库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公职律师申报财政部法律人才库人才工作。

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和方法多年来变化不大、针对性不够强,原因在于法制宣传重点、需求不断变化,普法手段措施无法满足公众需求,宣传效果缺乏科学的评价机制。需要一是充分认识普法教育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二是创新普法教育方式、宣传载体,充分利用融媒体、大数据应用等措施实现精准推送;三是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畅通沟通渠道,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2020年下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1.完善制度加快推动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自觉。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为目标,深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推动完善重大事项专题会议会商制度,提高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能力,不断促进处级以上干部法治观念树立、法治素养培育、法治能力提升。

2.推行责任传导制度促进法治财政共治格局。按照法治杭州建设推进会暨法治浙江考评整改任务交办会部署,市司法局法治杭州建设考核要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举措,层层传导压力,凝聚机关处室和相关单位合力,促进形成决策用法、办事依法、监督执法的浓厚氛围。

3.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进一步按照“行政职能法定化、行政管理标准化、行政程序规范化、行政责任法定化”原则,致力于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和消除财政管理风险,保护财政资金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加快形成杭州财政治理标准体系。

4.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提高合同合法性审查能力,有效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

5.建立健全财政执法制度。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确保在财政系统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准则,优化固定执法流程,统一确定各类执法文书,提高财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重难点领域执法监督督察。

6.确保“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制定“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严格按照省市验收标准做好总结验收和检查考核迎检工作。下半年要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培训、财政法治征文评优、“财税+普法”双普基地建设运行、策划财政法治创意视频等专项活动。

7.加快提升法治队伍能力素质。统筹协调财政法治人才资源,发挥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岗位人员核心骨干作用,激发财政各岗位法治联络员协调主体作用,创造条件参与立法、应诉复议、行政决策、庭审观摩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在财政法治实践中强素质提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财政法治智囊建设。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履职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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