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中央财政奖励6000万元!市财政助力综合管廊试点取得佳绩

发布日期: 2020-07-20 09:06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日前,财政部、住建部公布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绩效终期评价,杭州市在第二批试点城市中名列前茅,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6000万元。这既是对杭州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一个时期杭州科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继续实施综合管廊项目,充分发挥综合管廊社会经济效益的激励。

什么是地下综合管廊?

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的“地下管线之家”,也可以把它比作一处“集体宿舍”,把原本埋在地下的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等多种管线,全都搬进这个宿舍。如果想要检修,只需要打开“宿舍门”,从人行入口进入地下管廊。

自2016年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以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与市建委全力以赴做好政策先导、统筹协调、有力保障、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狠抓项目推进,强化资金管理,多次接受中央、省级部门及专家组的考核检查。

强化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与市建委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杭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财建〔2017〕188号),明确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制定合理标准

市财政局通过调研论证,研究财政补助资金的标准,形成管廊科学可行的收费机制,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加快推动我市管廊建设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19〕53号),明确管廊有偿使用费的价格机制、费用构成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并确定入廊费由同级财政给予70%补助(含上级财政补助)。

及时拨付资金

市财政局分年度及时分解下达中央12亿元补助资金至相关区、管委会及市属项目单位,及时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市财政局在第一时间配套市本级地方政府补助资金,做到地方配套资金拨付与指导意见施行同步,有力支持项目建设进度。

重视绩效管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每年做好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的绩效自评工作。市财政局与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多次赴管廊建设单位,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及绩效评价考核指标落实情况,监督各建设责任主体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开展绩效评价考核专项督导,对绩效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情况逐条检查,确保台账资料要素齐全、标准规范。

主动上门服务

市财政局深化落实“三服务”要求,以服务建设单位、服务重大项目为目标,引导党员干部扑下身子深入建设项目一线,关注项目建设进展,协调资金相关问题,促专项资金与建设进度相匹配。与市建委管廊办、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对接长效机制,以管廊资金保障为核心,做好服务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20年中央奖励资金6000万元,将继续用于支持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