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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公开,公开,再公开。”—淳安县财政局率先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0-06-08 10:19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近日,淳安县财政局发布了《淳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淳财监督【2020】266号)。该通知要求各采购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让供应商提前获知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从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采购绩效。

一、 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

二.采购意向信息公开的基础是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采购意向和采购实施计划,是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三个重要步骤,其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法律效应也不同。部门预算是基础,是采购意向信息的来源,但采购意向信息内容中采购需求的信息量更多、更大,更便于供应商读懂或了解。采购实施计划是依据采购意向编制的具体的采购实施方案,是落实采购意向的方案,其内容更具体,更便于实施。

部门预算的采购信息是侧重于告诉人大代表的,采购意向的信息侧重于告诉供应商,采购实施计划则主要是告诉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


(工作单位:淳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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