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0-07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提〔2020〕1号 公开日期: 2020-06-29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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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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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富1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6-29 17:38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杭财提〔2020〕1号


张立春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对中介购买服务的几点建议》(富1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加强与市审管办等部门沟通,对现行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作认真梳理分析,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过以公开招标等形式购买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着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一)购买服务制度日趋完善

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5年市财政局制定了《杭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杭州市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暂行)》;2019年制定了《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这些政策制度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主体、承接对象和条件、购买形式、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和职责分工,为规范有序的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奠定制度基础。

(二)购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

2015年起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政府购买服务不断向更多领域推开。《杭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版)》中,购买服务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服务”6个一级目标共153项目。专业技术评估鉴定服务、测量测绘服务、会计和税务等辅助服务、审计服务、专家评审服务、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评估服务、绩效评价服务、履约验收服务等中介服务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范围。

(三)购买程序与方式逐步规范

一是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活动。购买主体需根据购买内容及市场状况、相关供应商服务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公平竞争择优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包括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采购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质疑投诉、失信惩戒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二是规范管理投资项目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中介机构名录库,解决中介服务信息不对称问题。建成“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网”及省市县一体化的“网上中介超市”,近900家中介机构入驻“杭州分站”。还推出“网上优选系统”,鼓励购买主体以竞争方式选取资质、报价、信用、业绩等综合评价高的中介机构。实施黑名单管理及多维评价体系,动态监管并公开涉审中介机构信用信息,规范中介市场秩序。

(四)强化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管理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市级预算单位在充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专业咨询评估机构和专家等意见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合理测算所需支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并制定绩效目标,开展运行监控和实施绩效评价。年度中间如新增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按规定进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调整。

二是加快预算执行。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购买。购买主体应与承接主体签订项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并按照《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执行进度,及时、规范支付购买服务相关费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总体来看,我市积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运行逐步成熟和规范。但审计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个别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工作不够重视、购买主体落实相关规定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有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扩大中介购买服务的范围

一是逐步扩大目录范围。根据中介购买服务的实践及购买主体的需求,动态调整扩大中介购买服务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都纳入购买服务目录。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加大购买服务内容的宣传,加强对预算单位以及各区、县(市)财政部门的指导培训。严格按规定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预算,保障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推动购买服务“应买尽买”。

(二)规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流程

一是完善操作流程。从“列入预算、编制计划;细化需求、公示信息;择优选择、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履约管理;组织验收、资金支付;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六大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流程,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性,探索实施对重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加强支出管理。进一步加快各单位预算支出进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执行。实行支出通报和函告约谈制度,1-6月、1-9月、1-11月预算执行进度明显低于序时进度的部门,预算绩效考核要按相关考评办法扣分,并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压缩下年部门预算资金。

三是推动阳光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规范购买程序,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透明度。

(三)推动提升购买服务资金绩效

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强化购买主体责任意识,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地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按规定确定承接主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信息公开力度及对购买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为强化购买主体依法采购、廉洁履职、风险防范的意识,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违规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发包)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助力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绩效评价。推进购买主体履约验收工作,加强对承接主体服务质量约束。对相关购买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绩效抽查或重点绩效评价。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评价范围包括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的服务绩效和购买主体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两个方面。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安排购买服务预算资金、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了让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使用更加廉洁高效,我们将采用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完善、社会享受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购买服务“物有所值”、“物超所值”,中介机构市场繁荣发展四方共赢的目标。


杭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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