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59/2020-077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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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杭财绩效〔2020〕7号 | 公开日期: | 2020-05-09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002489559/2020-07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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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财绩效〔2020〕7号 |
公开日期: | 2020-05-09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杭财绩效〔2020〕7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杭财监督〔2010〕909号)及我市市直单位专项目标考核的有关规定(杭考准字AD0310-01-2018-01-009号),市级部门(单位)每年应选取一定数量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就2020年度评价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级部门本级及其所属单位,在2017至2019各年度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要求至少选择1个项目进行申报。今年起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实行ABC分类分级管理,对于有B类项目的部门(单位)必须从B类中选取1个项目进行申报(已列入财政重点评价的项目除外,详见《2020年财政项目资金绩效分类管理目录》(杭财绩效〔2020〕4号)。其他部门(单位)选择体现主要履职工作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我局将结合财政资金安排的情况,在各部门(单位)申报的基础上,选择确定并下达2020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评价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绩效管理责任主体作用,认真组织评价项目的申报工作,强化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
请各部门(单位)按上述要求,认真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支出项目进行筛选,填写《2020年市级部门绩效评价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杭州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处绩效评价项目联系人(详见附件2)。
附件2:2020年市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项目联系人.xls
杭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