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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医疗负担!市财政局力促DRGs点数付费正式落地

发布日期: 2020-05-18 10:57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自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合理增长的医疗费用部分抵消了政府财政投入效果的情况,加重了个人医疗负担。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省级和杭州市于2020年1月1日起对住院医疗费用联合实施DRGs点数付费。

DRGs是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英文(Diagnosis Related Group)首字母的缩写,是指根据病人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主要诊断、病症、手术处置、疾病严重程度及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一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市财政局根据中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认真组织研究,会同市医保部门通过调研走访和座谈会向区、县(市)财政部门和省市定点医疗机构等开展了多层次的征求意见,为《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提供了积极的政策建议。

在DRGs政策拟订过程中,市财政局严格贯彻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政府预算;依法足额征收保费,要求各统筹地区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应保尽保;规范个人账户支出,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管理,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医疗支出;完善待遇支付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要与筹资水平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精算平衡。

DRGs点数付费政策的出台,将对部署和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医疗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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