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59/2020-077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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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杭财绩效〔2020〕3号 | 公开日期: | 2020-04-03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002489559/2020-07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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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财绩效〔2020〕3号 |
公开日期: | 2020-04-03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杭财绩效〔2020〕3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我们研究制定了《杭州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杭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3日
附件
杭州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项目资金包括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指经市政府批准后设立,由市级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指市级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除基本支出预算外的项目支出。
二、管理原则
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应当遵循权责统一、分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管理内容
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包括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决策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分类分级管理
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相关性、部门单位主要职能相关性、项目性质和实施阶段、资金规模等,分为A、B、C三类并实行年度动态目录管理。
A类资金在对应政策存续期内实行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根据工作规划和政策目的,明确设置和分解存续期内的绩效目标,并与资金测算相匹配;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组织重点绩效评价。A类资金应制定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方案并执行。(详见附表1至附表4)
B类资金实行一般性全过程绩效管理。规范申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并组织绩效目标重点审核;绩效目标随预算资金文件一同下达;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详见附表2至附表4)
C类资金实行简化绩效管理。每年按规定在预算编制系统中进行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完成情况自评。(详见附表2及附表4)
对拟新增的项目如符合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标准的,应先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和审核,审核通过后分别纳入ABC分类管理。根据规定,拟新增安排2亿元及以上的基建投资项目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项目和政策应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五、职责分工
市财政部门、相关市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市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工作流程。指导和监督市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绩效工作。
2.每年制定财政项目资金分类ABC管理动态目录。
3.根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的相关规定,牵头组织事前绩效评估或审核。
4.配合市业务主管部门制定A类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方案。开展对B类项目绩效目标的重点审核和C类项目的程序性审核。
5.组织对重点政策和项目的财政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对部门评价和单位自评进行抽查。
6.对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等进行应用。
(二)市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市业务主管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主要职责为:
1.负责建立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
2.按照每年的财政项目资金分类ABC管理动态目录要求开展工作。
对A类项目牵头制定政策存续期内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责任人,明确各相关方的工作职责,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部门绩效评价。在预算编制中按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完成情况的自评。
对B类项目在预算编制中按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完成情况的自评。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组织项目资金的部门绩效评价。
对C类项目在预算编制中按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完成情况的自评。
3.对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结果进行应用。
(三)项目单位的主要职责
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实施和绩效管理,并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相关审计和评价。
(四)其他涉及部门单位
按照《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等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