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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采监处:打造阳光采购 杭州市5月1日起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 2020-04-27 09:09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4月23日至24日,杭州市本级和钱塘新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正式发布了11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示,这标志着《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在我市已得到实质性贯彻落实,下一步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将陆续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作为全省首批试点,杭州市率先在市区全域推进意向公开工作。杭州市财政局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从5月1日开始,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公开,所属区、县(市)结合实际同步开展。此举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信息知晓面,有利于潜在供应商尽早做好采购活动准备,及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各级预算单位可通过采购平台意向公开模块,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采购意向公开栏”公布本单位采购意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公示栏对政府采购的项目性质、采购内容、需求概况、预算金额、计划采购时间等要素了解到我市政府采购的最新动向。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通知还要求,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各预算单位可以根据预算编制情况,在意向公开时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意向公开不仅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有助于打造我市一流政采营商环境,而且对缓解当前疫情冲击、帮助中小企业共克难关也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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