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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v_chenxiao@126.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政局617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反馈意见”;
3.发送传真至0571-8771509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571-87715261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52 号
邮编:310006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