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20-077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投〔2020〕46号 公开日期: 2020-10-29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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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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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送财政审核批复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9 11:38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杭财投〔2020〕46号  


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监督管理,提升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质量和审核时效,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现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送财政审核批复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杭政函〔2020〕77号)、《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工作的通知》(杭财投〔2020〕7号)的规定,为明确责任、规范业务流程,建设单位应对其项目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并根据报审范围、报审要求、报审内容等相关要求编制《关于要求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申请》(详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财政部门报送竣工财务决算。

二、具备上报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准备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填报《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审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对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三、市财政局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财务决算项目资料后,根据报审范围、报审要求、报审内容等相关要求进行初步查验,出具《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受理情况反馈单》(详见附件3)。

报送资料具体包括:

1.关于要求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申请(附件1);

2.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审资料清单(附件2);

3.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复印件)、调整估算文件(复印件);

4.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调整概算文件(复印件);

5.“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会议纪要复印件(2019年7月1日前竣工,超估10%以下且差额2000万以下、超概10%以下且差额2000万以下的项目);

6.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五方盖章);

四、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在市财政局受理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送条件、缺少相关资料等易造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久拖不决的情形,市财政局将出具《竣工财务决算项目中止审核退回通知单》(详见附件4),对该项目中止审核并作退回处理。

特此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要求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申请.docx

附件2.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审资料清单.xlsx

附件3.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受理情况反馈单.docx

附件4.竣工财务决算项目中止审核退回通知单.docx


杭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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