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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采购政采云平台农业(扶贫)馆农特产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23 16:00 信息来源: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市级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和《浙江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在浙江政采云平台设立农业(扶贫)馆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市县在政采云平台设立农业(扶贫)馆,各主管部门“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地区产品”。

政采云平台为杭州设立的杭州农业(扶贫)馆即将上线,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于9月27日前,联系美科公司领取政采云平台下发的预算单位农业(扶贫)馆账号。联系人:朱老师;电话:87210880。

二、请于10月15日前,准确填写(并盖章)《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表格样式附后),由主管单位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汤晨晨、徐宣铃;传真:87715096、87715091;联系邮箱:tcc87715096@163.com、hzszfcg@163.com。

三、届时请组织本单位食堂、工会或为本单位职工代购,优先到杭州农业(扶贫)馆购买对口扶持地区农特产品,实施消费扶贫。

 

附件:1.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docx

          2.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doc

          3.浙江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在浙江政采云平台设立农业(扶贫)馆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通知.pdf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浙江政采云平台农业(扶贫)馆运用实施工作相关信息的通知》.pdf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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