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19-077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法〔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5-06
发布单位: 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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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杭财法〔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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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杭州市财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9-05-06 14:19 信息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财政部《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和省、市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法治财政建设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夯实财政法治基础,不断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统筹推进财政工作,进一步发挥法治财政对财政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严格履行财政职能作用

(一)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1.分解落实市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内部评价、社会满意度测评、专业机构评估、“两高一低”等考评指标落到实处。

2.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制定我局《2019年建设法治政府重点任务工作计划》,对我局牵头承办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二)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进一步推进公民个人办事“四个办”即“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移动办”和企业法人办事“四个减”即“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有关工作。落实部门间、层级间“最多跑一次”改革。

牵头部门:总预算局、综合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三)全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平台,及时做好平台一单两库动态调整工作,修订完善专项抽查办法,简化工作流程,依托平台开展市本级和区、县(市)两级联动检查,积极探索审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牵头部门:财政监督局,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二、强化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修订《杭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2.涉及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执行相关领域专家论证,涉及社会稳定、市场主体等保护内容的依法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咨询评估。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公众普遍关注需要听证的经相关处室提出申请依法组织听证。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二)加强审核管理信息化建设

开发应用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系统,在公文系统中独立设置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模块,对文件制发、备案、公布及后续评估清理增设相应的管控、统计查询功能,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办公室、数字管理中心

(三)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根据每两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1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执法依据。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健全决策机制

全面实施《杭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财政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制度,推进第三方及评估结果运用。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二)完善责任追究

进一步健全和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四、有效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一)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

1.实行财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执法过程文书管理,规范文字、音像记录,严格执法记录和档案管理,推动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2.举办行政程序法实务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履职能力。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二)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1.对各部门单位提交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决定前的法制审核工作,强化干部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持证率达95%以上。认真清理规范行政执法证,严格按编制和岗位进行证件发放。同时对持证人员信息、岗位变动等实行动态管理。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三)严格机关合同管理

1.进一步完善合同文本要求,加强财政合同订立规范,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2.制订《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操作指引》,进一步细化审核流程和送审材料,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四)执行有关裁量权制度规定

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处罚裁量统一规范。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五、加强财政执法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监督

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确保办理率、反馈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完善和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在社会各层面中聘请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现场监督、座谈会等方式,对局机关作风、效能和依法行政情况等进行监督,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知晓度和认可度。

牵头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二)组织开展执法监督

1.制定《2019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处室:相关处室

2.根据省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督导各业务处室制定计划做好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区、县(市)局开展的执法监督工作。

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

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自查和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防范执法风险。

牵头部门:财政监督检查局,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4.组织开展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完善评查机制,查找和纠正财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一)强化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加强目录动态更新调整。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加大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牵头部门:办公室、网站,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二)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维护

1.制定完善《杭州市财政局权力清单动态维护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2.对浙江政务服务网现行权力事项有关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正确、完整。

牵头部门:办公室、网站,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三)加强智慧政务建设

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准确、完整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行政处罚等信息。

牵头部门:办公室、网站,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法规处、总预算局、综合处、企业处、采购监管处、数字管理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等

2.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区、县(市)全面开展。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处室:相关处室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妥善处理争议矛盾

1.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做好出庭应诉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庭审观摩工作。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2.认真执行《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各业务部门职能,依法有序应对行政复议诉讼。

牵头部门:法规处、办公室,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3.依法合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力争将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二)落实“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活动要求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八、加强财政普法依法治理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宪法宣传为主要内容,开展“参观五四馆、观众超百万”、“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与市普法办、中国财税博物馆等共同打造法律知识和财政专业知识的社会化“双普”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推进杭州法治文化宣传,营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九、创建法治财政示范点

2019年是我局申报创建财政部三年示范点工作的最后一年,一方面要组织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评价工作。另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好三年来取得的创新做法和成果,参加财政部评审。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十、夯实财政法治基础保障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调研机构改革后全市财政系统法制机构人员及公职律师情况。建立优化市、区县(市)法制专职干部、法治联络员、执法监督人员、内控管理人员、公职律师等五支法治服务保障队伍。鼓励有一定法学背景的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证考试,加强公职律师人才培养和使用管理。

牵头部门:法规处

(二)集聚发挥专业优势

加强市、区县(市)联动推进力度,积极查补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短板,夯实完善制度机制基础。集聚专业优势,重点为财政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提供保障。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三)加强法律顾问管理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复议诉讼案件、财政信息公开、履职案件以及政府采购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落实规范法律顾问台账管理工作。

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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