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59/2019-077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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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杭财税政〔2019〕1号 | 公开日期: | 2019-04-10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002489559/2019-07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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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财税政〔2019〕1号 |
公开日期: | 2019-04-10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杭财税政〔2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各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3号)、《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及杭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杭财综〔2018〕22号)文件精神,经由单位申报,杭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杭州机械行业协会等省、市级(包括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符合免税资格。
杭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