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19-06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0-10
发布单位: 杭州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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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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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杭州市财政局职能目标进度公示表(2019年9月)

发布日期: 2019-10-10 09:35 信息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目标名称考核内容及指标指标
    属性
完成时限(月)1-9月累计完成进度累计完成工作量(%)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会同市民政局出台《杭州市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实施方案》;配合出台《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5亿元、居家养老资金1.2亿元、教育事业财政预算30.51亿元。落实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教育对外开放,爱国卫生运动、院前急救、应急救护培训等市级资金保障工作。预期性12

已会同民政出台了《杭州市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和《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下拨各区县市居家养老资金1.2亿元。
已支持各市属医院与县(市)区医联体合作21家医院,与社区服务中心合作51家等进行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合作。已开展市区急救点改造9个,各急救点已完成改造设计、招标等工作,急救点补助经费已拨付,至9月底已完成支付急救建设各项经费1907万元。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5亿元,1—9月份累计拨付教育事业经费23.23亿元。已完成全年除四害经费的拨付,除四害工作有序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已完成任务,补助经费已走会签流程并在10月初拨付。

80%
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安排投入科技金融资金10亿元,统筹保障创投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和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支出。杭州科技担保公司至2019年底注册资本扩充至5亿元。预期性121.2019年上半年已追加科技金融资金4.5亿元,其中:增加创投引导基金2.5亿元,增加天使引导基金1亿元,增加科技担保1亿元。
2.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原有注册资本2亿元。根据杭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1号,对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首期增资3亿元(由市融资担保公司一次性增资2亿元,市财政2019年安排1亿元)。落实情况:市财政上半年已安排1亿元用于充实科技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此外,市融资担保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向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已提前完成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至2019年底注册资本扩充至5亿元的任务。
75%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资金保障。
2.落实《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首台套政策和“鲲鹏计划”政策,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3.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编制《杭州市申建浙江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方案》涉及资金保障内容。
预期性121.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资金保障。
2.兑现国内、省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689.6万元;根据全面实施“新制造业计划”的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新时代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新制造业计划”政策精神,落实新“鲲鹏计划”,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3.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编制《杭州市申建浙江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方案》所需的资金需求,已在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
80%
支持湖滨步行街建设配合市商务局做好湖滨高品位步行街区、延安路国际化商业大街建设相关工作。预期性121.湖滨步行街建设项目:继续与上城区对接项目概算。参与市建委牵头的庆春路两个过街设施建设方案会商,提出相关意见。
2.延安路国际化商业大街建设:与市城管局就延安路亮化工程进行多次对接,明确实施范围、资金政策,配合完成延安路亮化工程立项,并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3.配合市商务局做好湖滨高品位步行街区、延安路国际化商业大街建设,我局正与市商务局研究制定推进“双街示范”工程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目前对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等具体问题征求意见中。
75%
保障下姜村示范点建设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下姜村及周边地区省级农业现代园、下姜村周边地区两个精品村建设资金保障工作。预期性12做好下姜村周边两个精品村资金保障工作。5月份已下达2019年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其中对淳安县12个精品村(含下姜村周边大墅镇栗月坪村和枫树岭镇伊川村两个精品村)补助2884万元。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落实下姜村及周边地区省级农业现代园补助资金方案。拟于10月份下达相关补助资金。80%
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明确中央试点及市本级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财政补助比例,配合出台《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收费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落实城东区域电力“上改下”项目、   新一轮市本级政府购买公交服务、 公交优先建设项目中市本级出资项目和京杭运河二通道、城西南排通道等工程建设涉及市本级的资金保障。预期性121.《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5月底正式发文,明确财政补助比例,自6月27日起施行;2019年初中央补助资金2亿元已支付下达至试点项目各项目单位,2019年中追加地下管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9.1亿元,上半年已拨付。合计支出资金11.1亿元,今年资金已拨付完成。
2.城东区域电力“上改下”项目:继续推进九环路电力隧道(钱江变-德胜变)、九环路电力隧道(钱江变-艮山东路)建设和资金拨付;完成凤起东路电力隧道资金协调;完成与国网杭州公司协商串换项目预算审查;国网杭州公司历年欠款1300余万元经催缴已全额归还市本级。
4.公交优先建设项目1-9月实际支出13690.25万元。
5.京杭运河二通道项目1-9月实际支出161467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
6.城西南排通道项目建设前期各项论证工作正在推进中。
80%
压减一般性支出除刚性支出和重点支出外,杭州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   杭州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数比上年下降3%。预期性122019年1-9月杭州市本级一般性支出比去年同期压减5.54%;2019年1-9月杭州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数比去年同期下降3.0%。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出台《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和规范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压减要求,对优化部门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提出规范管理措施。
2.加强“四风”问题警示提醒。将市级各单位一般性支出与上年同期对比数设为软件自动预警内容。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前在结算中心网站和财务人员微信群中提醒财务人员做好厉行节约,防止隐性“四风”。
3.加强公务支出标准宣传培训。梳理汇编市级支出标准政策和常见开支标准百题问答,送达到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公务支出制度宣传培训,指导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4.加强“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市级部门公务支出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强化过程监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自查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重点督查工作。
80%
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根据国家现行财政体制和消防队伍管理体制,做好将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预期性121.保障消防人员经费、消防器材装备购置、维修保养等日常运维工作经费,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消防经费1.62亿元,1-9月实际支出1.55亿元。
2.推进列入年度预算的消防场站续建项目;配合城西消防搜救犬基地设计等技术方案研究、相关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完成消防训练基地项目设施功能完善类预算审核,政策指导。
75%
降费降本政策1.根据省市关于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的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返还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度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
2.贯彻省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额度为2019年5-6月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3.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实现杭州市对涉企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
4.延续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标准70%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与工业企业阶段性实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零收费。
预期性121.参与市工作专班联审工作,重点做好资金测算,研究返还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行影响,落实资金保障。在严格执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分两批核拨返还资金25.13亿元,并督促人社部门及时一次性返还企业。
2.配合相关部门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的企业进行名单联审,并由市税务局具体开展降费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阶段性降费32.67亿元,惠及企业5.85万家。其中市区(含三区)29.07亿元,惠及企业4.97万家。
95%
★民生事业投入杭州市本级民生支出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预期性122019年1-9月杭州市本级民生支出214.86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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