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18-080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采监〔2018〕2号 公开日期: 2018-02-27
发布单位: 杭州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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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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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做好2018-2020年度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2-27 14:10 信息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杭财采监〔2018〕2号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定点物业采购行为,现将2018-2020年度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物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各类物业管理项目的政府采购。定点物业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预算标项不得随意拆分。

二、供应商的确定

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定点入围,2018-2020年度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物业供应商采取承诺入围的办法,确定了192家入围供应商。

三、服务内容

定点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清卫保洁、安保消控管理、绿化养护、工程设备维护、电梯运行维护及其他采购协议确定的服务内容。

四、交易方式

在政采云平台尚未使用以前,采购单位先行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实行定点采购,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

五、监督和管理

(一)采购单位不得擅自在非定点供应商处采购物业服务,对于无正当理由在非定点供应商处采购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或者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二)各采购单位应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定点服务供应商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三)采购单位应当认真执行服务评价和反馈制度,对定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作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定点供应商诚信考核的依据。

(四)项目生成后,供应商须在最迟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若因故无法响应,应当登录系统选择放弃并填写原因。如供应商未在最迟响应截止时间前做出处理,视为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定点采购中如有问题。采购单位可及时向市财政局或者采购中心反映。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71-87715261;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71-85085456。

 

附件: 

定点物业服务承诺入围供应商名单.xls

定点物业操作手册(采购人部分) .doc

定点物业操作手册(供应商部分) .docx

 

 

杭州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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