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18-080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财法〔2018〕17号 成文日期: 2018-11-29
发布单位: 杭州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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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11-29
发布单位: 杭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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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杭州市财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1-29 10:03 信息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杭财法〔2018〕17号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稳中求进、提质增效、防范风险、本领提升”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创新法治宣传,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贯彻落实的通知》,制订《杭州市财政、地税局任务分解总体方案(2018-2019)》,对牵头承办的具体措施,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同时根据任务分解总体方案制定2018年的落实措施和计划,召开专门推进会,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制定推进计划,并按步骤落实,形成可检验成果,按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目标进度安排完成情况、工作实绩及存在问题。二是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8年度市级综合考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根据各部门职能对依法行政各项考核标准内容进行任务分解,结合历年考核扣分情况,梳理短板,查漏补缺。要求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考核要求落实责任、务求实效,高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建立制度,健全收费基金项目清单

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减轻公民和企业负担。今年以来,我局深化政府非税收入制度改革和征缴模式法治创新,申报的法治创新项目《杭州市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的法治创新实践》,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严格落实收费基金政策,推进实施普遍性降费政策,确保降低企业成本的各项措施政策落实到位。实施杭州市域范围内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涉企零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和常态化公开,2018年主要停征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相关政府性基金、落实省厅关于明确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同时配合物价等部门开展清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督查,使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配合牵头单位认真落实中介服务事项长效管理机制,做好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时限压缩、规范收费等工作。

三、完善服务,加强购买服务质量监管

2018年按照财政部新体系制定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包含6项一级目录、53项二级目录,145项三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加强对部门报送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审核,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严控预算资金安排,购买服务项目在既有预算中安排,对确需新增预算项目,加强对项目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等方面审核,防止购买服务泛化。强化绩效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对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自评和部分重点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安排购买服务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深化改革,实行生态有偿补偿制度

2018年,积极落实安排生态补偿资金,按照《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因素法与财政奖惩相结合的分配方法,全面实施市对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的生态补偿,鼓励各区、县(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同时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实现环保费改税平稳过渡,切实助力“绿色税收”,落实《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调研,不断改善杭州市域范围的生态环境质量。

五、创新机制,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和清单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2018年市本级预算已按预算法要求细化公开到位。完成《关于杭州市及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含政府债务)、《杭州市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2017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分区县(市)情况》、《关于2018年杭州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的报告》、《关于杭州市本级2017年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杭州市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和《关于杭州市本级2018年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公开。公布《2018年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相关涉及各类专项资金的通知、办法。政府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细化至项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细化至款级,并对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共有102家部门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除涉密部门外,公开率达到100%。公开形式上,按照预决算公开相关要求在部门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便于公众查询与监督。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杭州财政”门户网站 “政府采购”专栏以及“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政策文件、采购目录、操作手册、采购公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监督检查、处罚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做好“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信息与“杭州财政网”信息交换,确保采购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同时积极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的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同时配合市政府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建立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和审核制度,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

六、强化监督, 切实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一是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长效机制。建立“1+8+14”完整的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内控制度操作性。制订《杭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加强内控执行有效性建设。二是财政执法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订《杭州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成“双随机”信息系统搭建和“两库”维护工作。随机抽取被查单位、随机产生检查组实施重点检查。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并组织实施,加强执法监督。四是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强化外部民主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员主要从新闻媒体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等选取,结合我局特邀监察员、绩效信息员和行风监督员一并确定。2018年执法监督员围绕如何节约财政资金办大事、创新财政制度实现“无纸化”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后的监管与绩效评价等方面把脉开方、献计献策。

七、有效保障,科学细化提升财政管理

积极保障行政执法相关经费: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进一步细化四本预算编制,重点细化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二是调整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整合归并现行一般公用经费和经常性业务费,取消基数乘系数的计算方法,综合考虑部门性质和日常运转经费实际需要,实行新的公用经费部门分类和定额标准。三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障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的投入。

八、规范程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一是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自查,依法规范送达执法文书,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财政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和录音电话作用,完善执法文书。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内容,规范审核流程,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确保执法规范。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力度,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等执法程序,防范执法风险。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执法岗位领证要求,2018年积极组织我局干部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并实现常态化,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九、加强管理,落实规范文件审核评估

一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管理办法》,并完成相关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二是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操作手册(第二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注意事项,严格规范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文件制定质量。2018年共对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100%。同时对代市政府拟稿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社会公示和有效性标注。

十、依法应对,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

2018年办理复议诉讼案件61件。复议被纠错率为0,应诉胜诉率100%,财政负责人出庭率100%。我局复议诉讼工作特点是:一是高度重视“两高一低”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有效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既熟悉财政业务又精通法律专业技能,在复议诉讼、规范执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总结案件热点难点,以案说法促法治理念提升。

十一、点面结合,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培训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会前学法等方式,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制定2018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加大普法力度。三是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明确考试要求,按时通过率100%。四是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集中培训考试,以考促学,2018年分两批组织干部培训。培训宪法、行政法和公务员法等。五是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2018年岗位练兵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等。六是开展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权威。2018年制作《宪法的力量》,让宪法走近每位干部。


杭州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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