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59/2017-064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杭财企〔2017〕43号 | 成文日期: | 2017-07-27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ZJAC12-2017-0004 |
有效性: | 废止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2489559/2017-06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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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财企〔2017〕43号 |
成文日期: | 2017-07-27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废止 |
政策解读: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杭州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6〕103号),我们制定了《杭州市中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杭州市中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