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59/2011-058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1-02-28
发布单位: 杭州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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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2011年杭州市财政地税局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 2011-02-28 09:30 信息来源: 杭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2011年财税经济新形势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之年。今年继续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的有利条件不少,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正温和复苏,但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还尚未完全消除,复苏基础仍不稳固。从国内看,2011年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是“积极稳健、审慎灵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由两年来的“适度宽松”转向“稳健”,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但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难度依然很大。从我市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社会和谐为主旨,深入实施“六大战略”,积极采取强有力的对策措施“扩内需、稳增长、快转型、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全市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仍面临复杂形势,结构调整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约束强化,通胀预期增强,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正确把握与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从我市财政看,财税运行环境较为复杂,财政收支矛盾尚未有效缓解,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收支形势仍然趋紧。收入方面,国际汇率争端和贸易摩擦不断加剧,人民币不断升值,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出口形势,税收增长不容乐观。国家在实施和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将可能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并相应调减营业税征收范围,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带来影响;随着通胀预期加大、货币政策趋紧、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升温,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支出方面,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3+1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学习型、创新型、生态型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政府公共投资特别是在建大项目还需要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在财政收入不确定性因素增加、财政支出迅猛增长的压力下,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

因此,我们要密切关注财税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进一步增强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又要始终保持清醒,未雨绸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2011年全市财政地税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根据对2011年财经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省、市对财经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2011年财政地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绩效提升年”为契机,深入推进项目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和谐财税”建设,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收支计划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全市财政收支计划安排如下:

全市财政总收入增长10.8%,力争完成138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力争完成75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逐年提高,将达54.5%。市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力争完成660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171亿元,增长10.7%。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171.85亿元,增长2.9%;支出计划165.66亿元,增长14.6%。

三、以“绩效提升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和谐财税建设

自2006年提出建设“和谐财税”以来,我局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着力解决机制体制、工作方式、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一手抓基础夯实,一手抓改革创新,有力确保“十一五”时期各项财税任务的圆满完成和财税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面对充满挑战和机遇的2011年,市局党委提出以“绩效提升年”为契机,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奋发有为,进一步深化和谐财税建设,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一)为什么要提出“绩效提升年”

一是“十二五”开好局的前提和保障。在全体干部的辛勤努力下,“十一五”时期杭州财税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要看到,我市“三个子”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仍需深化,“三位一体”预算管理改革有待完善,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能否“先人一步、快人一筹”,关键看今年。因此,局党委在开局之年提出了“绩效提升年”。“绩效”一词,从字面上看,“绩”是业绩,即最终直观呈现的效果,是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效”是工作完成的效率和效益。我们要按照既定的目标和任务,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关键时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基础和“总钥匙”。作为财税部门,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就必须转变管理方式,端正绩效导向,努力推进财税管理创新,加快职能转变,树立全面的绩效观、职能观。通过绩效提升,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对外服务,实现杭州财税的新发展、新跨越。

三是党委政府对财税部门的要求和期望。财政地税作为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在各项决策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和重大责任。一方面,中央、省、市推行的财税体制改革对财税系统的行政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市委市政府作出的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三型”城市等重大决策,也将进一步考验我们的资金保障能力。我们只有提升绩效,才能完善政府财力资源的配置,才能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才能给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是深化和谐财税建设的传承和发展。我局自2006年开展和谐财税建设以来,2007年提出“作风建设年”,着力解决增强各级组织和干部执行力问题。2008年提出 “项目化管理年”,通过项目分解落实全年工作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强化督促检查,狠抓任务落实。2009年提出“问责年”,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10年提出“管理服务提升年”,进一步提升了理念、管理、服务、能力和业绩。2011年提出“绩效提升年”,既是对上述工作思路、内容、要求、方法的自然延续和承接,也是探索建立一种以提高绩效作为目标导向的管理机制,更好地配置各类资源,更好地发挥财税职能作用。

(二)绩效提升年的主要内容

一是提升收入组织绩效。我们要积极构建持续平稳健康的收入增长机制,在依法治税、廉洁高效的前提下,加强组织收入分析,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实现收入可持续增长和结构优化,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在全省“一高一领先”,切实提升收入组织绩效。

二是提升财政支出绩效。近年来,虽然财政收入规模越来越大,但财政支出规模也越来越大,支出需求矛盾依然存在。必须通过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规范管理节支增效,进一步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突出扶持重点,切实提升财政支出绩效。

三是提升财税管理绩效。公共财政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财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积极强化财税执法管理,深化各项财税改革,建立健全财税体制机制,加强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财税管理绩效。

四是提升财税服务绩效。提升财税服务绩效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外树良好财税形象、内强高效服务能力的客观需要。我们要不断畅通服务渠道,拓展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功能,切实提升财税服务绩效。

五是提升队伍建设绩效。随着财税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客观上要求有更高的干部队伍素质、更优的队伍建设绩效与之相适应。我们要推进干部队伍结构优化,采取机关干部与基层双向交流、领军人才选拔、实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队伍建设绩效。

(三)如何提升绩效

一是转变理念,树立科学的绩效观。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提升绩效,必须改进绩效管理理念,树立科学的绩效观。首先要树立服务观念,要把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财税服务作为财税部门的重要职责。其次要树立责任观念,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干好工作、成就事业的前提。第三要形成效能观念,通过引进成本与效率的概念,进一步提高个人与单位的竞争力。第四要确立公众满意观念,绩效是否提升,要看纳税人、社会公众对我们的满意度评价情况。

二是营造氛围,着力培育绩效文化。财税文化是财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和精神动力,在财税文化中融入绩效文化是持续有效提升绩效的核心和基础,是干部内在的柔性化约束。要努力形成以绩效提高为荣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将绩效文化内化于每个人的潜意识之中,使绩效提升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实现由“管理”意识向“服务”意识转变,由“无成本”意识向“效能”意识转变。

三是建立机制,改善绩效管理的制度环境。绩效提升是持续发展和不断改进的过程,要保证绩效管理改革的持续性和延续性,需要有一定的配套制度。从内部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的考核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从外部来说,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特别是重大民生事项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绩效提升。

四是注重引导,统一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从公共管理学角度看,绩效由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两部分构成,组织绩效实现应在个人绩效实现的基础上,但是个人绩效的实现并不一定保证组织是有绩效的。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在推出首问责任官和分局局长助理的基础上,探索设立领军人才,为干部成才创造有利条件。通过适当的引导,帮助干部找准定位、明确目标,让他们找到自身发展与事业需求的切入点,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财税事业。确保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四、五个提效开好局,实现五个新突破

自2008年起,市局连续三年深化项目化管理,有效推动了全市财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和财税事业的科学发展,2011年将继续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探索建立重点项目领军人才负责制,切实按照“绩效提升年”的要求,着力提升五个绩效,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起好步,开好局,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深化和谐财税建设。

(一)提升收入组织绩效开好局,在支撑经济平稳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1.深化应用税源管理辅助分析系统。在现有《税源管理辅助分析系统》功能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组织收入和税源管理中心工作,充分运用多渠道数据信息,深化和拓展系统功能,构建更为精确的预测模型和更为科学的预测机制,切实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税源管理绩效。(计财处)

2.构建税源分析体系,推动税收精细控管。修改和完善各类重点税源辅助分析软件,建立和完善税收分析报表体系,开展各类重点税源数据的上报和分析工作;围绕 “产业强区”和“城市化引领”战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大项目建设的税收监控和分析力度,为行业管理办法的出台提供科学的依据。(余杭区局)

3.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内控机制。引导重点税源企业提升自我评估、自我完善及自查自纠的能力与机制,合理防范税务风险;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有效的组织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作为工作基础,提升税务机关的管理与服务能力。(西湖分局)

4.实施企业所得税行业税负预警管理。科学设置相关行业税负预警指标,建立企业所得税行业税负指标体系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联动指标体系,实施差别化和专业化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建立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模型,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分类管理,真正实现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专业化,有效发挥企业所得税筹集收入、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税政二处)

5.开发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系统二期。进一步完善系统申报模块功能,提高其适应性;优化网税申报系统,方便纳税人操作;优化查询分析功能,构建适合地税征管需要的差额征税查询分析体系;优化预警指标设置,实现对纳税人税收申报情况的实时分析和风险预警,达到辅助税源管理的目标。(江干分局)

6.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土地增值税日常征管、清算管理的规范、有序;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质量管理,逐步提高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质量;积极探讨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税政一处)

7.服务楼宇经济,提高亩产税收。试行建立楼宇经济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楼宇企业的业务运作情况和财务情况,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开展专项服务,将企业找服务转变为税务部门送服务,真正实现服务企业“零距离”;建立网络信息平台,推进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管理合力。从而提高楼宇经济亩产税收水平,为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下城分局)

8.建设主城区工业房地产、办公用房、酒店宾馆、大型商场超市及特殊物业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数据库。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包括部门信息、历史数据、GIS地理信息系统),对规划设计用途为商业用房的房地产确定规范、科学、合理的评税数据库,进一步深化应用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地税直属分局)

9.建立股权转让计税价格评估办法。在充分利用“地税工商省级信息共享平台”补充完善TF2006中企业投资者基础信息、对企业投资者投资成本等信息进行跟踪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与工商、国土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股权转让计税价格评估办法,并结合契税管理等手段,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的管理。(临安市局)

10.实施税源“重点楼宇”培育工程。争取培育10幢税收亿元楼、35幢税收千万元楼,楼宇税收占全区税收比重达到75%,进一步提高区内平方税收、企业属地纳税率和楼宇企业入驻率。(西湖区财政局)

11.编制《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管业务手册》。梳理整合社会保险征管政策文件、工作要求及工作流程,形成较为完善的《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管业务手册》,分批对全体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干部社会保险费征管业务水平,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规费管理处)

12.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强我市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科学界定非税收入,为部门综合预算的深化和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夯实基础;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非税收入管理处)

13. 打造协税护税工作站品牌。参照《标准化办税服务厅》的要求,打造“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功能完善”协税护税工作站,实现“VI系统统一、工作职责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人员培训统一”六个统一,提升协税护税工作站的“协税护税、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三项核心能力,提升零星税源征管效能。(上城分局)

14.打造车船税保税联网平台。将保监会交强险统一平台和TF2006系统对接,实现与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对保险机构车船税代扣、申报数据进行实时监管,从源头掌控保险机构代收信息,形成对扣缴义务人的有效监管,有效堵塞保险机构自行申报中不扣、少扣、不及时申报等漏洞。(下城分局)

15.深化国地税协作机制。制订国地税协作工作制度,实现国地税协作制度化、规范化;联合开展税收政策宣讲会、税企联谊会、联合培训等活动,实现税收宣传常态化;对个体共管户初步实现国地税协作管理,逐步实行联合评税,统一定额。在实现国地税双定共管户定额统一的前提下,扩大代征范围,开展个体超定额开票国税代征地方税费。(高新(滨江)分局)

16.理顺国、地税共管户征收关系。在国、地税各部门紧密协作的基础上,按照主体流转税种进行划分,建立一套长效的交换机制和后续管理办法,用2002年前地税征收的共管户交换2002年至2008年之间国税征收的共管户,以“先易后难,等量交换,逐步推进”为原则,以“清理一批、协商一批、调整一批”的方式,使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归属逐渐趋同与主体流转税种的征管归属。从而,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事,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征管处)

(二)提升财政支出绩效开好局,在引导经济转型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17.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设立重点培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载体和重点,按照“坚持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绩效挂钩”的基本模式,确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企业处)

18.深化落实城乡统筹财税长效机制。着力打造融资平台,做好农村公益金筹资工作,促进五县(市)中心镇、中心村、美丽乡村创建;监督规范农村公益金使用,确保农民最关心、最需要的公益项目优先纳入扶持;建立城乡统筹项目建设及资金运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及资金运行情况;加强对县级财政部门工作指导,督促县(市)贯彻落实市委“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财税长效机制有关要求。(农业农税处)

19.落实为老服务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实现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增长15%的目标;以政策和资金为引导,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投入的效应,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积极拓展服务对象,适时、适度提高老年人整体养老福利水平。(社会保障处)

20.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机制。梳理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体系,整合资金,发挥市财政资金“四两拔千斤”的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公共文化扶持机制。(文教事业处)

21.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覆盖范围,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采购项目,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市采购办、采购中心)

22.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实施。加强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试点,逐步实现部门预算、预算制度、预算报告、预算执行“四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处)

23.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定额管理。完善定额体系,强化功能预算,深化支出结构调整,细化财政预算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努力为我市“十二五”期间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提供合理的财力保障。(行政政法处)

24.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201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201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发挥预算对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作用,在总结试点、编制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为今后进一步扩大编制企业范围,推进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打好基础。(资产管理处)

25.开展预算执行清算。引入税收上对企业实行年终汇算清缴的理念,出台预算执行清算办法,对市级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运转预算、项目预算等内容进行年终执行清算,计算预算执行偏离程度,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富阳市局)

26.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修订完善《桐庐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选择一个经常性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管理试点,组织开展县级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自评工作,开展好省、市上下联动项目评价实施工作。(桐庐县局)

27.开展2008年至2010年转移支付资金的跟踪总结。做好近三年转移支付规模的统计分析,抽取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近三年转移支付资金的调查报告,开展课题研究,试编2012年转移支付预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预算处)

28.加强土地资金收支管理。规范市属各建设(做地)主体土地资金财务管理;对区属各建设(做地)主体土地资金结余提出管理建议;调查做地、出让各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提出规范管理建议。(综合处)

29.建立做地主体的财务监管机制。根据单位的性质和资金来源情况深入调查,了解做地主体的基本概况,掌握做地主体的宗地收支、资金筹措、项目收支及资金平衡情况,以信息化监管为抓手,建立做地主体财务监管的报告、备案及考核机制,确保土地出让金使用的安全、高效。(资产管理处)

30.对2010年前已完工项目进行评审总结。通过对至2010年已竣工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掌握建设单位的项目投资管理情况,做好决算审核及批复工作,确保资产的完整、准确、安全。全面梳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的建议。(预算审核中心)

31.建立财政投资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将传统的财政“制度管理”与科学精细的“技术管理”有机结合,通过明确项目预算审核定位、建立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预算管理机制,达到两个目标:一是前移审核关口,从源头为财政资金把好关;二是细化项目预算,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提供服务。(基建处)

(三)提升财税管理绩效开好局,在推动理财创新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32.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建立符合杭州实际、切实可操作的专项资金项目库,动态跟踪专项资金执行进度,依托信息技术,实现与“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对接,对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的受理时间、拨付时间等实时跟踪,信息共享,确保专项资金拨付流程规范、操作透明、公开高效。(国库处)

33.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市级所有行政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降低现金管理风险,提高支付透明度,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实现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公务消费阳光化。(会计结算中心)

34.建立财银直联。将财政集中支付系统与代理银行业务处理系统直接联接,财政部门通过支付系统的界面实现签发支付令、银行支付、账户信息查询以及定制更多个性化功能,提供高效、安全、实时、个性化的财政支付服务。(会计结算中心)

35.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争将全区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减少资金运行的中转环节,有效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加快预算批复,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实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的动态监管,定期对财政资金的到位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下城区财政局)

36.完善提升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围绕“三位一体”的财政组织建设要求,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机构建设与人员力量配备;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重点开展涉农资金、政府扶持经济资金投入的绩效评价工作。(建德市局)

37. 扩大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试点。通过试点,形成评价项目规划期和分年度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为项目中期和后期实施绩效评价提供主要依据。同时总结经验,研究市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操作办法。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市本级全面推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促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监督检查局)

38.建设区级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做好平台建设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制定区级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加强与各产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将管理部门的需求融入到平台中,使平台真正成为综合管理平台;提出优化平台的需求,方便产业主管部门使用,为财政绩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并研究进一步完善的办法。(高新区(滨江)财政局)

39.强化政府资产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细则。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加强管理,把建设指挥部的资产纳入系统管理,进一步细化、强化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上城区财政局)

40.开发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提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需求,包括基本建设预算编制、项目库建设管理、指标管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完成系统建设,并进行运行测试,提出完善性需求进行系统改进。(萧山区局)

41.制订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办法。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形成一套完备可行、切实有效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实现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零缝隙”的过程控制,突出事前分析、过程控制、环节监督和持续改进,进一步实现稽查查处的规范化、稽查服务的标准化,确保各类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质量和查处效率。(稽查二局)

42.开展信息系统应用状况评估。开展房地产企业税收监控软件、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软件、即时通讯软件、财政综合查询软件等软件和各分局自主开发软件的应用情况各项指标的调研和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继续加强与工商、房管、建委、公安等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工作,切实提高软件应用水平,增强软件的实际使用效果。(信息技术管理处)

43.强化街道财政管理。制定强化街道管理办法,按照“一个笼子管收入、一个盘子编预算、一个口子管支出、财政监督全过程”的要求,依托信息技术的支撑,建立统一核算平台、统一核算软件、统一报表查询、统一实时监控的体系,实现街道财政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拱墅区财政局)

44.落实“三位一体”组织机构改革。建立以部门预算为龙头的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为龙头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为龙头的预算监督的组织机构;制定完善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管理的相关制度,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实施财政业务管理软件的升级改造,规范业务操作,达到“三个子”的财政管理要求。(淳安县局)

45.制定新一轮街道、镇财政管理体制。对江干区本轮街道、镇财政体制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街镇及其他城区深入开展调研,充分总结经验,提出新一轮街道、镇财政体制的建议方案;对街道镇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工作。(江干区财政局)

46.完成园林发展公司改制,成立园林投资集团。完成改制方案的审批工作,确认清产核资结果,确定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完成公司的改制工作。(名胜区财政局)

(四)提升财税服务绩效开好局,在服务社会和谐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47.建设浙江财税12366语音特服系统。远景目标是要通过整合服务资源、规范业务流程、创新技术手段,努力打造集财政、国税、地税于一身,融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投诉举报为一体的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建设全省统一的服务热线、财税业务支持体系、纳税人诉求响应机制,以提升咨询应答服务、办税指导服务、权益保障服务。近期目标是要初步建成以“中心座席集中、远程座席分布”相结合为特征的综合性财税服务热线,以工作流为导向、规范高效的财税业务支持体系和信息交互机制。(12366中心)

48.搭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以现有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管理模式为基础,将采购管理理念和“淘宝商城”模式有机结合,建立一个集“选购-支付-监管”于一体的、具有杭州特色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解决政府采购时间长、价格高、效率低的问题,并将采购权利还给采购人,真正做到阳光采购。(市采购办、采购中心)

49.开发应用“税企通”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涉税应用系统,建立一个综合的网上纳税服务平台,提供多种税企沟通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贴近式、全程式”的服务;规范、监督和评价基层税务管理人员与企业之间的日常服务与沟通行为;满足采集、沟通、通知、提醒、控制、查询等纳税服务及税收管理诸功能需求,有效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和征管效率。(征管处)

50.扩大“免填单”服务范围。对办税服务厅的涉税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确定具体操作流程并调整表证单书,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表格多、信息重复、效率不高等问题,做到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服务效率,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征管处)

51.建设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争取在硬件设施、软件配备、环境布置等方面,超过广州、上海等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力争打造成全省首家、国内一流的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大厅,重点实现发票的自助领购与缴销、POS机刷卡自助缴税、涉税证明的获取、完税凭证的打印等自助服务,节约纳税人时间成本和税务部门的人力成本,提高税务部门的服务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拱墅分局)

52.税务稽查服务标准化—检查环节执法标准化。以构建“和谐财税”、“服务型稽查”为基本思路和导向,围绕规范执法、公平公正、防范风险三大执法服务目标,坚持以规范流程、统一文书、细化标准为重点,实现稽查监督的关口前移,再造检查环节执法服务流程,着力建立目标明确、条理清晰、精简高效的检查环节执法标准化体系,实现执法服务向纵深化发展。(稽查处)

53.推行说理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使纳税人更容易接受稽查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使处罚决定书更具有说理性和说服性,提高纳税人对稽查行政处罚行为的理解度和认同度,构建和谐执法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税务稽查执法的公信力。(稽查一局)

54.税务登记证验证工作推广。开展并完成上城区、下城区26189户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验证工作,对验证软件应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持续优化,提出进一步加强税务基础信息管理的措施与办法;对于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上内容变更的信息更新(除注册资金变更外),纳税人可通过上传资料方式完成验证,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验证。(纳税服务局)

55.杭州地税网上社区升级改版。将梳理归并现有专栏,在网上申报大厅、地税论坛、建议咨询、网上调查、举报投诉、专家访谈、财会之家等模块基础上,突出“社区”理念,打造一个涵盖市、区地税系统的网络互动地税社区,拉近杭州地税与纳税人间的距离,增强两者间的亲和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构建起和谐的征纳关系。(杭州财税网站)

56、实施基于纳税人需求的体检式评估。转变纳税评估理念,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实行纳税体检式评估。通过扩展纳税评估手段,简化纳税评估流程,提供“纳税体检”主动服务,帮助纳税人主动消除纳税风险,从而达到规范纳税秩序、优化纳税服务的目的。(开发区分局)

(五)提升队伍建设绩效开好局,在保障财税持续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57.加强干部培育,提升队伍素质。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实训锻炼、鼓励学习深造、推进轮岗交流等有力措施,加强干部培育工作,努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为高标准完成财税中心工作任务提供人才保障。(人事(组织)处)

58.杭州市财政地税局重点项目领军人才选拔、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托市局重点工作项目,建立申领人为领军人才的选拔、使用及管理制度,在探索年轻干部培养新路子的同时,储备一批在杭州财税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继续丰富阶梯型财税人才培养途径,为财税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人事(组织)处)

59.开展杭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适应我市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发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宣传会计政策、组织继续教育、研究实务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推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市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会计管理处)

60.加强法规建设,有效预防财税执法渎职侵权行为的发生。为提高财税执法中渎职侵权行为的预防能力,有效避免渎职侵权行为的发生,通过建立基础制度、制定操作规程、控制和记录执法过程各个环节、完善内部评审,发挥法制工作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完善的功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渎职侵权风险。(法规处)

61.深化基层党建,提升党组织战斗力。打造“网上党建”平台,探索基层党建新模式;规范党建工作制度,全面深化规范党建工作;培育党建工作典型,打造财税党建品牌,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人事(组织)处、机关党委)

62.深化财税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按照“一年明显见效、两年基本建成、三年巩固提高”的要求,针对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固化行政权力流程,完善电子政务系统,确保各项权力网上规范运行,行政审批事项“外网受理、内网审批、外网反馈”运行稳定;运用和完善财税内部数字监察系统实时监控体系。(监察室)

63.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在前头的要求,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表率、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开展领导点评、“践诺情况大家评”、党建优秀案例评选、党建征文比赛、党务干部培训、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表彰等活动,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机关党委)

64.组织财税青年博客大赛。利用网络建立一个交流平台,以“晒出水平、博出风采”为主题,引导和促进团员青年通过博客晒出工作、荣誉、思想、特长,在展现青年风采的同时,达到沟通交流、思想碰撞、学习提高、释放压力的目的。(局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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